兰州交通大学直招士官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参动〔2015〕4号文件和市征兵办通知精神,为确保完成直接招收士官任务,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招收对象和条件 招收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所学专业应当符合部队专业岗位需要,所在院校和所学专业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应当取得国家颁发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所学专业应当符合部队专业岗位需要,并取得国家颁发的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招收对象为男性青年,未婚,年龄不超过24周岁;政治和体格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有关规定执行。 二、招收政策和办法 招收的政策和办法按照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工作规定》(参动〔2015〕9号)执行。招收士官按照宣传发动、报名登记、体格检查、政治审查、专业审定、签订协议、审批定兵、批准入伍、交接运输的程序办理。 三、招收工作安排 全省直招士官工作从5月份全面展开,8月中旬结束。具体区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宣传报名(6月15日前)。从5月份开始,各院校组织宣传动员、报名登记和目测初选工作。 (二)体检政审(6月30日前)。区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政审、专业审定、确定预招对象。尤其对报名参加直招的应届毕业生,必须在其离校前完成预招对象的选定工作,并加强跟踪管理教育,防止人才流失。 (三)审批定兵(7月15日前)。区征兵办公室对体格检查、政治审查、专业审定合格的人员进行全面衡量、择优定兵,对初定人员进行不少于5天的社会公示;组织通过公示的人员签订《招收士官协议书》,办理入伍手续(批准入伍时间为8月1日),发放《入伍通知书》,健全完善个人档案。 (四)交接起运(8月10日前)。按照直招士官自行报到的办法进行,8月2日至10日到达部队。 四、注意事项 对所学专业的要求见附件。 报名截止日期:6月6日星期三上午10:00前 报名地址:科技楼606室 联系人:徐晋波 联系电话:0931-49383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