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征兵负责人就征兵工作答记者问

|来源:新高考网
9月21日,全市冬季征兵工作会议在景德镇军分区召开,标志着我市征兵工作已全面展开。本报就当前广大适龄青年及其家长关心的一些问题,专题采访了市征兵领导小组副组长、军分区参谋长潘波同志。问:今冬征集主体对象有哪些?

答: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特别是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根据本人意愿,也可征集在校大学生。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

问:适龄青年征集条件上有哪些具体要求?

答:男青年为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女青年为年满18至19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0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男女青年根据本人的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问:适龄青年报名应征的程序?

答:适龄青年应当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经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批准的时间统一为12月1日。女青年自行登录全国统一的ì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系统î ,网上报名截止11月5日18时,过后不再补报,报名结束后,依据高考原始总分数自动择优筛选数倍征集任务数的报名人员为征集对象,在此范围内组织体检政审和征集,网上报名系统网址是http://zbbm.chsi.com.cn。

问:适龄青年的体检、政审具体标准是什么?

答: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心电图、 B超、艾滋病和吸食毒品检测、心理检测作为征兵体检常规检查项目。高等院校预征对象参加体检,除器质性或传染性疾病外,一般不作单科淘汰。全市男兵统一从11月1日开始体格检查,实行“封闭式”体检;女兵体检时间以国防部、省征兵办通知日期为准。新兵离境前,各县(市、区)要组织一次血、尿、便检验和外科复查。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政审方面,在“三级五方”政审的同时,市征兵办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全市横向交叉联审。坚持“五个不征” , 即:政治底数、服役态度、现实表现不清的坚决不征;临时异地入伍、化名或更名入伍及有其他可疑情况的坚决不征;派出所没有上网联审,所在学校、单位没有签署政审意见的坚决不征;本人强烈拒服兵役,并流露出极端倾向的坚决不征;应征青年户口迁移至现居住地超出县(市、区)范围不满一年的不征。但符合下列六种情况的可以征集,即: ①因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需要,政府确定移民的; ②由于城市发展,政府统一规划调整户籍的; ③父母工作调动,政策允许户口随迁的; ④家庭住址变动,全家户口一起迁移的; ⑤用工单位按规定录用的应届大专以上毕业生; ⑥在全日制高等院校学习的学生。

问:对征集高校毕业生入伍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兵役,除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外,还享受优先选拔使用、考学升学、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就业安置帮扶等优惠政策。

问:如何理解高校毕业生“优先应征”政策?

答:征兵报名前,县级兵役机关通知预征对象报名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高校毕业生本人持《预征对象登记表》到户籍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

高校毕业生预征对象体检由县级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同级卫生部门具体负责。征兵前,县级兵役机关要通知预征对象体检时间、地点、注意事项,安排其上站体检,除器质性和传染性疾病外,不得单科淘汰。组织高校毕业生政审时,严格按照《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进行。 《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中的ì就读学校鉴定意见î栏的鉴定意见以本人毕业时所持的《登记表》意见为准,不再填写鉴定意见。入伍前, 《登记表》作为政审表的附件装入新兵档案。

县级兵役机关召开定兵会议审批定兵时,优先批准体检、政审合格的高校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入伍。

问:如何理解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择优选拔为军官?

答:目前大学生士兵分在校生入伍、毕业生入伍两类,大学毕业生士兵按学历层次又分大专、本科以上两部分。根据军队生长干部补充需要和大学生士兵素质特点,政策从提干、考学、保送入学三个方面作了全覆盖规划设计。一是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的可以择优提干。具体条件是:政治立场坚定,军事素质过硬,文化基础扎实,有发展潜力,志愿献身国防事业;中国共产党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本科毕业的应当参加全国统招且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研究生毕业的应当参加全国统招且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入伍1年半以上,且在推荐的旅(团)级单位工作半年以上;现实表现好,被评为优秀士兵或被旅(团)级以上单位评为先进个人,其中三本毕业的还应当担任班长(副班长),或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或被旅(团)级以上单位评为军事训练标兵;本科毕业的不超过26周岁,研究生毕业的不超过29周岁;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军校招收学员体检标准。二是大专毕业的可以考学进行学历升级。大专毕业的士兵报考军校,安排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录取的入军校培训2年,毕业合格的列入年度生长干部毕业学员分配计划。这样考虑,既满足了大专毕业生士兵的成长发展需要,又节约了国家和军队的培训资源,比较符合部队实际。三是在校入伍的可以正常考学。在这方面,现行士兵报考军校政策均适用于在校入伍的大学生士兵。同时,考虑到大学在校入伍的与高中毕业入伍的相比年龄普遍偏大,规定其报考军校年龄放宽1岁,这为更多在校入伍大学生士兵报考军校创造了条件。四是符合保送入学条件的可以优先选拔。按照现行优秀士兵保送入学政策,符合条件的各层次大学生士兵,都可以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推荐对象。选上后,本科以上毕业的安排6个月任职培训,专科毕业的安排2年本科层次学历培训。

问: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给予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的内容是什么?

答:大学应届毕业生。国家对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每年补偿学费或者代偿国家助学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高于6000元,按照每年6000元金额实行补偿或代偿;高校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低于6000元,按照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两者就高的原则,实行补偿或代偿。

大学在校生。起,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在校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退役复学后实行学费资助。国家对每名高校在校生应征入伍前在校期间每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金额,按实际缴纳的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金额计算,最高不超过6000元。高校在校生应征入伍前在校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助学贷款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实际补偿或代偿;低于6000元的,按照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两者就高的原则补偿或代偿。应征入伍高校在校生退役复学后,可以按规定申请获得学费资助,原则上不再允许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对申请学费资助的退役复学的高校学生每学年资助学费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每学年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学年6000元资助,低于6000元的,按照实际学费收费金额进行资助。

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等,以及高校直招士官,不享受国家补偿政策。

问: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享受哪些就学优惠政策?

答:一是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安定向岗位招生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二是退役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三是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后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四是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五是退役后可根据需要参照应届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手续,入伍高校毕业生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高等学校应届毕业,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参加户藉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提供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问:因个人原因被部队退回的高校毕业生已获补偿、代偿的经费要收回吗?

答:高校毕业生因本人思想原因、故意隐瞒病史或违法犯罪等被部队退回的,取消其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的资格。已获补偿或代偿资金由毕业生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征兵办公室收回,并逐级汇总上缴至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问:对拒服兵役的适龄青年有哪些处罚规定?

答:对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体格检查,或在体检政审中自我淘汰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依据兵役法规处以罚款;对到部队后跟踪教育无效,因思想问题导致退(换)兵的,由当地兵役机关对其进行思想教育,并由县级人民政府依据兵役法规给予行政处罚和罚款。

问:今冬征兵,我市将采取哪些廉政措施来确保公平公正?

答:一是实行公示。各级征兵机构落实“六公开” 、“二设立”、“一挂牌”,即:公开征兵体检、政审条件和标准,公开征兵程序和方法,公开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公开体检、政审双合格人员名单,公开定兵名单,公开举报电话。设立应征青年(家长)投诉和群众举报接待日,设立征兵政策规定咨询台(站)。全体征接兵人员工作期间一律配戴工作证上岗。市征兵办征兵政策规定咨询热线、举报电话( 8553128、8553035) 、 传真号码(8553129)。二是强化监督。各级兵役机关,特别是县级兵役机关建立健全廉洁考评机制,并适时邀请人大和司法机关对廉洁征兵进行专项检查。兵役机关和领兵部队的纪检部门对征接兵人员监督做到“三个全程” ,即:全程参与征接兵工作、全程监督廉洁征接兵措施落实、全程查处征接兵腐败问题,切实管好征接兵工作人员。三是严格法纪。凡擅自降低标准、放宽条件或搞不正当交易的,将依法从重查处;凡发现收受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的,将严格依照兵役法和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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