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教育局宁德中考中招工作的通知(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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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试科目的分值及公布形式:语文、数学、英语分值各为150分,其他七个学科分值均为100分。语文、数学、英语考试成绩按原始分公布;物理、化学分别以卷面成绩的30%、20%换算成分数,并按等级记载,同时公布等级和换算分;思想品德、历史、体育和初二的地理、生物考试成绩按等级(A、B、C、D)记载,只公布等级,不公布原始分。

2.考试科目等级划分: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学科的卷面原始成绩85-100分为A级,70-84分为B级,60-69分为C级,60分以下为D级;各县(市、区)各学科A级人数应不少于本县(市、区)与考数的20%,达不到时降分至20%止;B级以上(含B级)人数应不少于与考数的70%,达不到时降分至70%止;C级以上(含C级)人数应不少于与考数的90%,达不到时降分至90%止。缺考不记等级。

3.地理、生物首考与重考的等级划分:因缺考、复学、回原籍报考以及由其他设区市转入等原因,首次参加我市地理、生物考试的初中毕业班学生,其地理、生物成绩参照上述办法执行;因初二地理、生物成绩不合格或不理想而重考的考生,其地理、生物成绩按B、C、D三个等级记载,换算办法:重考卷面成绩70分以上为B级,60-69分为C级,60分以下为D级。参加两次考试的考生取其中等级高的成绩作为该学科毕业升学成绩。

4.体育科的等级划分:体育考试共3个项目,每个项目满分为100分,三项计300分,再折算成A、B、C、D四个等级。270-300分为A级、225-269分为B级、180-224分为C级、179分以下为D级。

5.考查科目的等级划分:考查科目成绩只定合格、不合格两档,等级的划分按有关文件执行。

(六)录取总分

高中阶段招生的录取总分由“语文、数学、英语的原始分”、“物理、化学的换算分”和“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体育的等级奖励分”以及“照顾分”四项相加组成。

1.“语文、数学、英语的原始分”:考生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考试卷面分数的相加值;

2.“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体育的等级奖励分”:思品、历史、地理、生物、体育成绩达到A等级的,每科奖励5分;达到B等级的,每科奖励2分;达到C和D等级的,不享受奖励分;地理、生物重考的,不享受奖励分;体育免考的,不享受奖励分;

3.“物理、化学的换算分”:理、化学科分别以卷面成绩的30%、20%换算成的分数;

4.“照顾分”:根据《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宁德市教育局关于调整2009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照顾政策的通知》(宁政办〔2009〕77号)和《宁德市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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