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中考艺术特长生术科考试工作的通知(二)
(二)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1.考试内容。
(1)音乐术科考试项目:必考科目+主考科目+加试科目+面试,其中:
必考科目:视唱练耳。所有考生必须参加此科目考试。
主考科目:声乐、钢琴、器乐、舞蹈任选其中一项。
加试科目:选声乐为主考科目的,加试科目为钢琴、器乐、舞蹈其中之一项,限选一科;选钢琴、器乐、舞蹈其中之一项为主考科目的,加试科目为声乐。
(2)美术考试项目:素描静物写生+色彩静物写生。
2.评分标准。
按《面向全市招收艺术特长生音乐专业考试说明》(附件5)、《面向全市招收艺术特长生美术专业考试说明》(附件6)有关规定执行。
(三)考试地点、时间。
1.考试地点。
南海艺术高级中学(地点:南海区桂城街道天佑四路2号),联系电话:86221541,86282894。
2.考试时间。
⑴音乐(4月25日)。
上午8:30-11:30时,下午2:00-5:00时。
⑵美术(4月26日)。
第一场:上午9:00-11:30时,考试内容:色彩;
第二场:下午2:00-4:30时,考试内容:素描。
考生应提前30分钟报到,如不按规定时间参加术科考试,一律不予补考。
(四)组织实施。
1.以南海区艺术高级中学为主成立术科考试领导小组,负责术科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参照《佛山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命题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佛教招〔2014〕3号)认真做好术科考试命题工作,严格挑选命题人员,并做到人员名单对外保密。命题人员要准确把握命题原则和要求,不得参加任何与术科考试有关的辅导活动,不得向任何人透露试题内容和命题工作情况。要严格执行艺术术科考试规则和评分标准。术科考试期间,市教育局将派员到考点巡视。
2.合理安排考试批次。术科考试领导小组应合理配置考试场地和器材,合理安排考试批次,确保艺术术科考试顺利进行。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到考试地点报到和检录,不能准时参加考试的视为弃考。
3.严格挑选和培训考试工作人员。术科考试领导小组要积极推荐和严格挑选思想品德好、专业学术水平较高、本年度无直系亲属报考的教师作为主考、考官、监考人员,同时,要组织他们认真学习术科考试办法与评分标准,使其熟悉业务和增强责任感。主考、考官、监考人员要严肃认真、秉公执考。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冒名替考、涂改伪造成绩等舞弊行为。凡是违反考试纪律的人员,将参照《国家教育统一考试违规处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