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中考体育考试工作方案(一)
海南中考体育考试工作方案
一、考试时间
我省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时间为:3月15日至4月20日。
二、考试范围和对象
凡参加全省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的初中毕业生,均须参加体育考试。
三、考试项目
坐位体前屈;男生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
四、测试方法
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操作方法执行,所有项目必须统一采用电子测试仪器测试。男生1000米跑和女生800米跑每生只能跑一次;坐位体前屈每生可做两次,取最高的一次成绩作为考生的该项成绩。
五、评分标准
按《海南省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评分表》(附件1)执行,今后将逐年提高评分标准。
六、计分办法
市县(单位)中招办组织体育考试的成绩按《海南省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评分表》计分,坐位体前屈满分20分,男生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满分30分,两项共50分,按等级划分为:A等45?50分;B等40?44分;C等35?39分;D等30?34分;E等20?29分;F等0?19分。以两项考试成绩总分计入中招考试总分,等级达到C等以上的考生方可被省一级学校和面向全省招生的其他普通高中学校录取。
七、病残学生免考和缓考
(一)身患严重疾病及残疾的学生,可凭市县(单位)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提出免考申请,经学校及考生家长签署意见,由学校报市县(单位)中招办核准并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方可准予免考,其体育科成绩按C等的下限即35分计入该生中考总分。医院证明和申请书原件装入该生中考档案备查。
(二)对考前突发伤病(含女生例假)无法参加考试的学生,由学校报当地主考,经在场医生核准,当地主考签字同意后可以缓考。对缓考的考生,应在考试日期后一周左右参加补考,届时仍不能参加考试的学生,其体育成绩按免考得分(35分)的50%即17.5分计入该生中考总分。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如考生自行放弃考试项目,则该项目作零分处理,已考项目按最后得分计入该生中考总分。无故缺席者或已参加考试但中途退场的考生不予补考。
八、组织实施
(一)为加强对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的领导,省教育厅成立省中招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厅领导担任,成员由省教育厅中招办、基础教育处、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纪工委办等部门人员组成。各市县(单位)教育行政部门相应成立中招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各市县(单位)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