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一中高中中考录取分数线自主招生报名时间招生简章及录取结果查询时间
南通一中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报名时间招生简章及录取结果查询时间
为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深化中考改革,推进我校体育、艺术特色学校和课程基地建设,根据《南通市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和《南通市区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精神,特制订我校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和课程基地班自主招生报名时间招生简章及录取结果查询时间。
一、招生项目及计划
我校体育、艺术特长生和课程基地班招生项目和人数由市教育局审核后列入我校招生计划,体、艺特长生和课程基地班招生人数均不超过我校招生计划的5%。
(一)体育类(共12人)
项目招生人数具体要求
田径6人男、女不限。项目为市直中学运动会A组项目(不含接力)。
排球(男)6人除自由人、二传外身高不低于180cm。自由人、二传不超过1人。
(二)艺术类(共8人)
民族器乐二胡、扬琴、古筝、琵琶、笛子、唢呐、笙等,大提琴也可报名。
共5人
声乐3人
(三)课程基地类(共30人)
物理课程基地班30人。
二、招生对象
南通市区2015届初中毕业生。
三、报名条件
(一)体育类
1.确有体育特长,学习成绩良好,综合素质评价中第①②项合格,第④项为A级。
2.(1)获得田径、排球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或在初中阶段(2012年9月1日---5月31日)参加由教育、体育部门组织的田径、排球比赛,获得省级个人或团体前六名(团体为主力队员);或获得大市级个人或团体前三名(团体为主力队员);或获得县(市、区)级个人或团体第一名(团体为主力队员)的考生。(注:田径不包含阳光体育运动会如市直中学运动会B组成绩。)
(2)排球专业中,符合其他条件,不符合上述(1)中所列的条件,但排球专业水平和身体条件确实很好的考生也可报名。
3.排球类身高方面还要符合上述要求。排球专业若报考“自由人”或“二传”在报名时必须注明,否则视为一般位置考生。
(二)艺术类
1.确有艺术特长,学习成绩优良,综合素质评价中第①②项合格,第⑤项为A级。
2.在初中阶段(2012年9月1日---5月31日)参加由教育部门举办或教育部门参与举办的中小学艺术竞赛,获国家及省级个人三等奖以上、市级个人二等奖以上、县(市、区)级个人一等奖以上;或获国家及省级团体三等奖以上、市级团体二等奖以上、县(市、区)级团体一等奖以上的考生。
3.凡不符合第2条中的条件,但具有招考项目艺术社会考级10级(含)(二胡8级(含))以上,或参加社会公认的、水平较高的非教育部门组织的招考项目艺术比赛获奖者,也可凭相关证书、材料报名。
(三)课程基地班
1.学生个人自荐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考生可以个人自荐。
(1)初中阶段(2012年9月1日至5月31日),参加南通市初中数学、物理、化学、金钥匙等竞赛,大市二等奖以上获得者;
(2)初中阶段(2012年9月1日至5月31日,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省级科技发明、科技制作或机器人等竞赛,省级二等奖以上获得者。
自荐学生填写《江苏省南通第一中学省物理课程基地自主招生报名表》(见附件一,此表可下载打印,也可到我校俯仰楼108教务室领取),然后将原始获奖证书原件及对应的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和《报名表》一并交各初中学校审核盖章后于5月19日前送到南通一中俯仰楼108教务室。联系电话:0513-85058232,钱老师。
2.初中学校推荐
各初中学校根据学生初中三年的学习成绩,推荐综合成绩排名年级前20%、理科成绩优秀的考生报考我校“物理课程基地班”。推荐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中①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和②交流与合作两项为合格,③学习习惯与学习能力④运动与健康⑤审美与表现⑥创新意识与实践能力四项中至少两项为A级,其中③和⑥中至少一项为A级。被推荐的“基地生”与推荐到我校的“指标生”不得重复。
被推荐的学生由初中学校填写《江苏省南通第一中学省物理课程基地自主招生报名表》(见附件一,此表可下载打印,也可到我校俯仰楼108教务室(领取),经初中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后于5月19日前送交到南通一中俯仰楼108教务室。联系电话:0513-85058232,钱老师。
四、报名、测试和招生办法
1.体、艺特长生报名采用自荐和学校推荐相结合的方法,可由毕业学校推荐或本人自荐,本人持相关证件到我校报名。
2.符合报名条件的体、艺特长生凭有关材料(中考准考证、等级证书、成绩证明、比赛规程等材料的原件及相应的复印件)于5月20日前到我校俯仰楼108教务室报名。报名时,填写《江苏省南通第一中学体育、艺术特长生自主招生报名表》(见附件二),此表可下载打印,也可到我校俯仰楼108教务室领取。
3.报名时,我校将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名单上报市教育局备案。
4.报名后,对体育、艺术特长生我校将自行或联合其他学校组织专业测试。测试内容:体育类(专项素质和专项技术),艺术类(必考科目和选考科目)。5月31日前完成测试。专业测试规程和评分标准由我校制订并在测试前向考生公布。届时,考生凭《中考准考证》和我校发放的《专业测试通知书》参加测试。测试要求、地点和时间见《专业测试通知书》。
5.体育、艺术专业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测试成绩达60分(含)的考生方为合格(即报考我校后方可取得录取资格)。
6.5月24日上午8:30我校将安排报考课程基地班的所有考生进行物理学习能力和综合能力测试。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7.专业测试后,我校向社会公示专业测试合格考生名单(体、艺合格考生专业测试总分相等,则所报专项成绩高者名次列前),公示期为5天。公示结束后,向市招办提供该名单。
8.报考体育、艺术特长生和课程基地班的初中毕业生必须参加南通市区中等学校招生考试。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填报志愿时必须在普通高中提前批次自主招生栏将我校填为第一志愿,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9.录取办法
(1)体育类特长生专业测试合格,文化成绩达到下列相应要求,招生部门在提前录取批次根据招生计划按体育专业测试成绩择优录取(不同项目及同一项目的不同子项目间分别录取,不予调剂,缺额不予补录)。
体育类特长生专业测试合格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中考成绩达到中考总分的40%即可录取。
①取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
②已取得省专业队或职业队集训资格;
③参加全国锦标赛(如全国青少年锦标赛、全国U16锦标赛等)获前六名(团体项目须主力队员);
④参加省综合性运动会获前六名(团体项目须主力队员);
⑤虽未有比赛成绩但专业水平特别优异,身体素质出众,发展潜力巨大者(如排球专业身高195厘米以上,身体素质和专业成绩特别突出)。此种对象须经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认定,人数从严把握。
体育类特长生专业测试合格但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考生,中考成绩达到中考总分的55%即可录取。
(2)艺术特长生专业测试合格、中考成绩达到中考总分的80%的考生,招生部门在提前录取批次根据招生计划按艺术专业测试成绩择优录取(不同项目间及同一项目的不同子项目间分别录取,不予调剂,缺额不予补录)。
(3)课程基地班专业测试合格、以中考总分的85%为最低控制分数线,招生部门在提前录取批次根据招生计划按我校专业测试成绩择优录取(缺额不予补录)。
10.被录取的体育、艺术特长生和课程基地班的考生,一律纳入我校招生计划,按正常标准收费。若录取未满额,则缺额转入我校普通生招生计划。
11.体育、艺术特长生经专业测试合格后,必须与我校签订高中期间特长生培养协议,明确学校和考生双方在校期间应承担的培养、训练、比赛、演出等义务。凡不签订培养协议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五、其它事项
1.学校成立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校自主招生工作相关信息、通知将由领导小组通过南通教育网和我校校园网及时发布。报名及获得报考资格的学生应注意查阅相关网站信息,并根据我校要求配合做好有关工作。凡因未能如期按我校要求办理相关事项或个人有关信息提供不准确而产生影响录取等问题均由考生个人负责。
2.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由我校组织的测试工作将在市教育局职能部门、市招办有关人员指导监督下进行,同时,还将邀请有关领导、行风监督员等进行全程督察。
3.考生及其所在毕业中学、推荐人等所填写的内容和提供的材料必须属实、齐全。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我校将随时取消其录取资格,同时保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的权利。
4.本《招生简章》依据南通教育主管部门已颁发的有关文件制订,经南通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施行。
5.本《招生简章》由我校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