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发布中考报名工作通知(四)
六、工作要求
(一)各区招考办(基教科)和全市初中毕业学校均须设立中考报名点,要做好报名宣传发动和报名政策的解读工作,不得拒绝、阻止或变相阻止任何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报名。对因个人原因不报名的学生,初中毕业学校须在中考服务平台做好不报名登记,并录入不报名原因。
(二)各区招考办(基教科)和全市初中毕业学校要做好政策解读和申报提醒工作,包括各类资格条件、升学报考范围、随迁子女政策、指标到校政策等。要指引考生及时通过广州招考网(http://www.gzzk.gov.cn/)和“广州招考”官方微信、微博等多种形式关注中考政策。要重点做好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中考的咨询和指引工作,提醒考生及时申报和提交各类证明材料。对涉及指标生报考资格的政策性照顾借读生,要督促考生按时提交审核材料。
(三)各报名点要通过中考服务平台采集考生身份证信息。考生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等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报名期间无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一致的考生,可先凭户口簿和“身份证办理回执”(或临时身份证)报名,并抓紧办理身份证或信息变更,于5月11日前完成身份证信息采集。
如户籍信息在报名结束后发生异动的,考生须于5月11日前凭最新户籍信息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向报名点提出户籍变更申请,由报名点在中考服务平台录入申请和初审,区招考办(基教科)复核。
(四)考生是否具有我市三年完整学籍和本校初中三年完整学籍的基本信息来源于“广州市教育综合管理系统”。各初中学校须在报名开始前一周,依照有关程序再次通过“广州市教育综合管理系统”对本校学生学籍信息进行复核,确保学籍信息的真实、准确。
(五)综合表现评价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各报名点要切实做好报名考生的初中阶段综合表现评价信息的录入工作,于5月11日前在中考服务平台完成录入。
(六)各报名点要负责做好各项资格审查工作,须于5月11日前在中考服务平台完成各类审核。审核材料须有核验人签名和学校或区招考办(基教科)印章,验核结果需与网上信息一致。除需退还给考生的原件外,其余审核原件和复印件须存档备查。凡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相应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报名或不予认定相关资格,已报名或享受相关资格的予以取消。
(七)各报名点要做好报名组织工作,指导考生在网上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对报名信息进行确认。各报名点要有计划地开放校内机房,为有需要的考生提供上网报名的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考生本人和家长授权许可,不能代替考生报名。
做好我市中考报名工作,是顺利完成我市学业考试考务组织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基础,事关广大考生切身利益,事关中考中招工作公平、公正,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各区教育局、招考办(基教科)和各初中毕业学校要给予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责任到人、加强管理、规范操作,严把资格审查关,加强对各报名点的监督和检查力度,发现严重违反招生考试规定和纪律的或因失职造成重大差错的,一律全市通报,并提请有关部门按规定对当事人做出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