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教育局青岛中考方案高中招生政策
青岛市教育局文件
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教育(体)局,高新区社会事务局,局属各学校,有关民办中学: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7年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一)考试科目和形式。
1.科目
2014级学生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含口语和听力,下同)、物理、化学、历史、思想品德、体育与健康,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考查科目为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学校课程,由初中学校组织实施。信息技术不合格的考生可以申请重考。
学生考试科目为地理、生物、信息技术,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青岛市户籍往届初中毕业生、从青岛市以外初中学校转入的学生、在青岛市以外初中学校就读回青岛市参加高中阶段招生录取的青岛市户籍学生,需要参加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思想品德、体育与健康、地理、生物、信息技术考试。
体育与健康考试按照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7年青岛市初中毕业生体育与健康课程学业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教通字〔2017〕24号)执行。
2.考试形式
思想品德实行开卷考试,信息技术实行上机操作考试,英语口语和听力实行上机考试,其他科目实行闭卷考试。考查科目考查形式由初中学校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考试管理规定(试行)》自行确定。
(二)各科目原始分值及考试时间。
科
目
项目语文数学英
语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思想
品德信息技术体育与
健康
原始分值120120120100808080808010060
考试时间(分钟)120120100
(笔试)90909090909030
(三)考试命题和阅卷。
1.命题体现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方向。根据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紧密联系社会实际与学生生活经验,增强考试内容的基础性、综合性,在全面考核学生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加强对学生独立思考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查,杜绝偏题、怪题。
2.各学科命题难易适度。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试题低、中、高三档难度比例为4:4:2。具体内容见各学科学业水平考试说明。
3.加强阅卷工作管理。实行全市统一网上阅卷。抽调各学科在职骨干教师参加阅卷工作,建立阅卷人员回避制度。严格阅卷纪律,规范阅卷程序。
(四)考务管理。
1.统一组织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和口语)、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思想品德、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由市教育局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形式,统一阅卷。未经市教育局批准,各区市不得增加考试科目,不得组织其他形式的考试、加试、实验操作测查等。
2.考务组织实行属地化管理。各科笔试、英语口语和听力考试、信息技术考试以及体育与健康考试等工作,均由辖区教育(体)局负责组织。
3.经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所需费用全额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根据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业务开支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青教办字〔2016〕9号),除全市统一命题、录取、系统维护、阅卷人员餐费等费用由市财政负担外,其他费用按学生来源、按标准由区市负担。局属初中的费用由市财政负担。
4.从2018年开始,将英语口语和听力考试、信息技术考试开始时间调整到4月21日(星期六)进行。以后年度均以4月份第三周星期六作为上述两科考试开始时间。
(五)成绩管理及使用。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既是义务教育阶段终结性考试成绩,也是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8个科目考试成绩以分数和等级(分ABCDE五个等级,E等级为不合格等级)两种形式呈现,各科目等级划分标准为:以普通高中招生区域为单位,根据参加考试学生人数,成绩从高到低A等10%、B等20%、C等30%、D等35%、E等5%。
思想品德、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3个科目以等级(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形式呈现。思想品德和信息技术科目以满分的60%作为合格标准。体育与健康科目满分为60分(过程管理考核30分,目标效果测试30分),学生过程管理考核和目标效果测试均达到18分(含)以上为合格。
考查科目成绩以等级(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形式呈现。
学生可通过青岛教育政务网(http://www.qdedu.gov.cn)和微信公众平台(qdsjyjxcc)、市招考办网站(http://www.qdzk.gov.cn)和微信公众平台(qdzk2014)、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平台(http://wsbm.qdedu.gov.cn)免费查询本人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根据考试成绩给学校、教师和学生排队或公布名次。
(六)初中学生毕业资格认定。
学生考试科目、考查科目成绩和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结果均达到合格及以上等级准予毕业,颁发初中毕业证书;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学生,由初中学校组织补考,补考合格者准予毕业,颁发初中毕业证书;补考仍不合格者颁发义务教育证书。未经批准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颁发义务教育证书。
二、全市普通高中招生
2017年,全市初中毕业生78300人,其中市内三区和崂山区(以下简称“四区”)毕业生17600人。全市普通高中计划招生40300人,其中四区普通高中计划招生10350人。
(一)招生对象。
普通高中招生对象为应届初中毕业生和未被高中段学校录取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往届毕业生须具有青岛市户籍。
全市普通高中实行网上报名,统一使用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平台。四区普通高中招生报名具体要求见附件2。
(二)招生计划。
1.严格按计划招生。各区市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普职协调发展原则,科学制定高中招生计划,提高高中阶段教育入学率。要严格控制班额,实行小班化招生的学校高一新生班额控制在40人以内,其他学校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市教育局将统一下达各区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对于超计划招收的学生,将不予注册学籍。
2.科学确定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民办普通高中学校须向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招生计划申请。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在对学校办学条件、教育教学质量、规范办学行为和近几年实际招生情况等方面审核的基础上,科学确定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布。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跨市、县(区市)招生的,应在新生报到后两周内将招生结果报送生源地县(区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三)招生区域。
四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其他区市由各区市教体局分别组织。各区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办法。除经市教育局批准外,局属公办普通高中学校面向四区招生,其他区市公办普通高中学校面向所在行政区域招生。任何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录取已被其他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学生。
(四)招生录取。
普通高中学校依据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录取新生。
1.指标生政策。各区市应根据当地实际,至少将2所优质普通高中普通班招生总数的65%,依据初中毕业生人数均衡分配到招生区域内各初中学校。
对严重违背教育规律、违反办学行为规范、加重学生课业负担、对学生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和引起严重后果的初中学校,将调减其指标生分配名额。
2.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自主招生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之前进行,被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自主招生要与学校特色办学相结合,淡化纸笔考试,充分发挥综合素质评价的作用。自主招生实施方案须经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实施。
3.艺体特长生和足球后备人才招生。各普通高中学校可按照自身办学传统和特色发展的需要,招收一定比例的艺体特长生。经批准具有招收足球后备人才资格的普通高中学校,可以招收一定数量的足球后备人才。特长生和足球后备人才招生要严格执行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学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的通知》(青教办字〔2015〕132号)、《关于公布2017年局属中学体育艺术特长生和足球后备人才招生计划的通知》(青教办字〔2017〕8号)。
4.局属学校面向驻地招生计划。青岛六中面向黄岛区招收2个班,青岛九中面向黄岛区招收2个班,青岛实验高中面向城阳区和红岛经济区招收2个班,青岛十九中面向即墨市招收2个班,青岛三十九中面向城阳区和红岛经济区招收2个班。
根据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16〕13号)“从2017年开始,逐步统筹崂山区普通高中招生”的规定,2017年,崂山一中、崂山二中面向四区各自统筹招收6个班,崂山一中面向崂山区初中毕业生单独招收6个班,崂山二中面向崂山区初中毕业生单独招收3个班。
5.特殊教育学校招生。青岛市盲校、青岛市中心聋校面向全市招生。两所学校要及时公布招生计划和录取办法,组织入学考试,择优录取。各初中学校随班就读的盲、聋初中毕业生,在参加统一的学业水平考试后,未被各类学校录取而符合上述两校招生规定的,经本人申请后,可由两校择优录取。
6.各区市须将中职与本科“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简称“3+4”本科)列为提前录取批次。已被“3+4”本科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任何批次录取。
7.实行职业学校招生市级统筹的区市(不含胶州市和莱西市),须于7月20日(星期四)前完成辖区内普通高中录取工作,并于7月21日(星期五)前将录取结果上传至“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平台”。胶州市和莱西市须于7月23日(星期日)前完成辖区内普通高中录取工作并将录取结果上传至“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平台”。
三、四区普通高中招生
(一)志愿填报。
1.四区考生可以同时报考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考生登录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平台(http://wsbm.qdedu.gov.cn),完成普通高中、职业学校志愿的填报。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含同时报考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第一志愿普通高中学校进行现场确认。
2.普通高中填报三个志愿,其中第一志愿与第二志愿为平行志愿。报考公办普通高中需根据自己的意愿注明“是否服从分配”,填报“服从分配”且达到公办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线的考生,如未被所报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由市教育局安排到招生计划尚有余额的其他公办普通高中学校。
崂山一中、崂山二中面向崂山区初中毕业生单独招收的崂山班单独设置志愿。
(二)录取规定。
1.录取原则。普通高中实行分数制与等级制并行录取方式。普通高中录取总分780分。其中,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物理100分、化学80分、历史80分、地理80分、生物80分。普通高中学校统招生按8个科目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总分相同的考生按学科等级组合择优录取。首先按语文、数学、英语等级组合择优录取;如果语文、数学、英语等级相同,再按物理、化学、生物等级组合择优录取;如果物理、化学、生物等级也相同,最后按历史、地理等级组合择优录取。
第一、第二志愿完成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考生思想品德、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科目均须达到合格等级。其他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优先录取思想品德、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科目达到合格等级的考生。
2.录取程序。四区考生录取顺序为:“3+4”本科批次、普通高中批次、初中起点高等师范专科及三年制中职普职融通实验班批次、五年制高职批次、中职技校批次。
普通高中按照志愿顺序录取,第一志愿落榜,不降分,参加第二志愿学校录取。第二志愿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不再录取第三志愿考生;第二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从第三志愿考生中录取。按照报考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从服从分配的考生中录取。
3.民办普通高中学校须在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之上,严格按照学校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录取新生。
(三)指标生。
1.指标生政策。将青岛一中、青岛二中、青岛九中、青岛实验高中、青岛十七中、青岛十九中、青岛三十九中、青岛五十八中、崂山一中、崂山二中10所学校普通班招生总数的65%,分别均衡分配到四区各初中学校。指标生学业水平考试总分加30分后参加普通高中统招生录取,指标生加分只对第一志愿普通高中学校普通班有效,指标生思想品德、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科目均须达到合格等级。指标生应在注册学籍初中学校连续就读三年(因户籍、住房发生变化等而正常转学的学生须连续在该校就读两年以上),各初中学校要在规定时间内将学籍和就读不符合要求的学生名单逐级上报市教育局,并通过合适的方式告知学生本人和家长。
2.指标生名额分配。市教育局按10所普通高中普通班招生总数,分别计算出局属初中学校和四区指标生总人数。四区教育(体)局根据所属初中学校实际在校毕业生人数,计算出各区属初中学校指标生名额。
3.指标生人选确定。根据考生第一志愿和学业水平考试总分确定指标生人选。市教育局以初中学校为单位,将该初中学校第一志愿报考各优质普通高中学校的考生分别按总分由高到低排序,再根据指标生名额分别确定指标生人选。总分相同的考生按照学科等级组合择优确定,首先按语文、数学、英语等级组合择优确定;如果语文、数学、英语等级相同,再按物理、化学、生物等级组合择优确定;如果物理、化学、生物等级也相同,再按历史、地理等级组合择优确定。如果总分相同考生等级组合也完全相同,则由普通高中学校按照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确定。市教育局将根据录取进度在青岛教育政务网(http://www.qdedu.gov.cn)公布指标生名单。
(四)自主招生。
青岛一中、青岛二中、青岛三中、青岛六中、青岛九中、青岛实验高中、青岛十七中、青岛十九中、青岛三十九中、青岛五十八中、崂山一中、崂山二中各招收2个班,青岛十六中、青岛艺校各招收1个班。自主招生主要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自主招生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笔试科目最多不超过3个学科,充分发挥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在自主招生中的使用。自主招生实行考生自主报名、学校按照招生方案自主录取。自主招生方案报市教育局批准后,统一发布实施。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所自主招生学校(自主招生须网上报名并现场确认,网上志愿填报提交后不能修改)。
(五)特长生和足球后备人才招生。
局属各普通高中学校要按照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公布2017年局属中学体育艺术特长生和足球后备人才招生计划的通知》(青教办字〔2017〕8号)要求,做好特长生和足球后备人才招生工作。在市教育局规定的期限内,各学校特长生和足球后备人才报名及专业测试时间由学校自主确定。获得多所普通高中学校特长生和足球后备人才资格的考生,从中选择一所普通高中学校普通班作为第一志愿报考。特长生和足球后备人才资格只对第一志愿普通高中学校普通班有效。
(六)艺术班招生。
不同学校艺术班可以相互兼报。在市教育局规定的期限内,各学校艺术班报名及专业测试时间由学校自主确定。各学校艺术班招生简章须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备案。
(七)青岛一中“交运创新班”招生政策。
“交运创新班”(简称“交运班”)面向四区招生,实行“一免一奖”(免学杂费,并对取得创新成果或荣誉的学生进行奖励),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优秀学生实行“五免”(免学杂费、书本费、住宿费、校服费、保险费)。单独录取,单独编班,校内寄宿。
(八)青岛一中“海尔创新班”招生政策。
“海尔创新班”(简称“海尔班”)面向四区招生,实行“一免一奖”(免学杂费,并对取得创新成果或荣誉的学生进行奖励)。单独录取,单独编班,校内寄宿。
(九)青岛三中“信息化实验班”招生政策。
“信息化实验班”(简称“信息化班”)面向四区招生。单独录取,单独编班,部分寄宿。
(十)青岛六中“中意班”招生政策。
“中意班”面向四区、城阳区、黄岛区、红岛经济区招生。单独录取,单独编班,校内寄宿。
(十一)青岛九中“爱基金班”招生政策。
“爱基金班”面向四区招生,实行“五免一补”(免学杂费、书本费、校服费、住宿费、保险费,并对部分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提供经济补助)。单独录取,单独编班,校内寄宿。
(十二)青岛九中“外语课程改革班”招生政策。
“外语课程改革班”(简称“外语课改班”)面向四区招生。单独录取,单独编班,校内寄宿。
(十三)青岛实验高中“新人文创新人才培养班”招生政策。
“新人文创新人才培养班”(简称“新人文班”)面向四区招生。单独录取,单独编班,校内寄宿。
(十四)青岛十六中“书法班”招生政策。
“书法班”面向四区招生。单独录取,单独编班。
(十五)青岛十七中“卓越工程师班”招生政策。
“卓越工程师班”(简称“卓越班”)面向四区招生。单独录取,单独编班。
(十六)青岛十九中“科技创新人才培养班”招生政策。
“科技创新人才培养班”(简称“科技班”)面向四区招生。单独录取,单独编班,校内寄宿。
(十七)青岛三十九中“海洋创新人才培养班”招生政策。
“海洋创新人才培养班”(简称“海洋班”)面向四区招生。单独录取,单独编班,校内寄宿。
(十八)青岛五十八中“大学先修课程班”招生政策。
“大学先修课程班”(简称“大学先修班”)面向四区招生。单独录取,单独编班,校内寄宿。
(十九)崂山一中“科技创新班”招生政策。
“科技创新班”(简称“科技班”)面向四区招生。单独录取,单独编班,校内寄宿。
(二十)崂山一中“国学素养班”招生政策。
“国学素养班”(简称“国学班”)面向四区招生。单独录取,单独编班,校内寄宿。
(二十一)崂山二中“海洋教育班”招生政策。
“海洋教育班”(简称“海洋班”)面向四区招生。单独录取,单独编班,校内寄宿。
(二十二)崂山二中“金融教育班”招生政策。
“金融教育班”(简称“金融班”)面向四区招生。单独录取,单独编班,校内寄宿。
(二十三)“综合育人班”招生政策。
青岛六十六中、青岛艺校面向四区各招收2个“综合育人班”,崂山一中面向崂山区初中毕业生招收2个“综合育人班”。单独录取,单独编班。
(二十四)胶州四中“航空班”招生政策。
胶州四中面向全市招收1个“航空班”。单独录取,单独编班,校内寄宿。
报考“交运班”“海尔班”“信息化班”“爱基金班”“外语课改班”“新人文班”“卓越班”“科技班”“海洋班”“大学先修班”“国学班”“金融班”志愿而未被录取的考生,该志愿等同于所报考学校普通班志愿,参加该校普通班录取。
被“交运班”“海尔班”“爱基金班”“外语课改班”“新人文班”“卓越班”“科技班”“海洋班”“大学先修班”“国学班”“金融班”录取的考生,不占用初中学校指标生名额。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考试工作在市教育局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级管理,各职能部门分工协作,共同组织实施。各区市、各学校要成立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区市、各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
各区市、各普通高中学校要结合实际加强学校特色建设和发展,在选课走班、综合素质评价、职业生涯规划教育、普职融通教育等方面改革创新,突出办学特色。要加强特色班管理,不得将特色班办成重点班。
(三)保障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平等接受普通高中教育。
各区市要落实《青岛市教育局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接受中小学教育管理办法》(青教通字〔2014〕17号),保障符合我市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平等接受普通高中教育,其报名条件、录取标准和收费标准等与本地学生相同。
(四)实行阳光招生。
实行招生工作公示制度、诚信制度、复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和特长生招生计划、报名条件、录取办法及录取名单,初中学校享受加分优待政策学生名单和加分分值、具有指标生资格学生名单等,均须通过校内张贴、校园网发布等形式公示,主动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
(五)加大指导宣传力度。
各区市教育(体)局、各学校要通过多种途径为家长、学生和社会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要通过开设招生咨询网站、开通招生咨询电话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做到将招生政策宣传到每一名考生、每一名家长。各招生学校要利用双休日向社会全面开放,为家长和考生参观学校、招生咨询等提供及时便利的服务。要切实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积极主动为群众排忧解难。
各普通高中学校在媒体上发布的招生广告或向社会散发的宣传材料须经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六)规范办学和招生行为。
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省政府令255号),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严禁学校擅自统计、公布或者宣传升学人数、升学率、考试成绩优异者等信息;严禁违反规定公布学生考试成绩;严禁将学生考试成绩或者升学率作为考核评价教师、学生、班级的主要标准。任何普通高中学校不得采取宴请或奖励初中学校班主任、教师等不正当手段进行招生。禁止普通高中学校安排人员到初中学校及学生家中进行招生宣传。要严格均衡编班,均衡配置校内教育教学资源,不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严禁公办普通高中招收复读班或招收往届生插班复读。各区市、各普通高中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提前录取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初中学生。未经市教育局批准,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擅自提前录取新生,不得提前收取考生的学费。普通高中学校要确保将录取通知书送达学生本人或家长。
未尽事宜,请与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联系。
联系电话:85912178
附件:1.2017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安排
2.2017年四区普通高中报名要求
3.2017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加分优待规定
4.2017年各区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5.2017年四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日程
6.2017年局属普通高中学校和部分民办普通高中学校
招生计划
7.2017年四区指标生名额分配表
8.2017年局属普通高中学校和部分民办普通高中学校
招生志愿代码
9.2017年外地回青考生学籍(成绩)证明
10.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市教育局处
室分工
11.青岛市教育局、青岛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微信公众号
二维码
青岛市教育局
2017年4月5日
附件1
2017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安排
科时
间
日目
期上午下午
6月11日
(星期日)语文
9:00-11:00化学
2:00-3:30
6月12日
(星期一)数学
9:00-11:00思想品德1:30-3:00物理
4:00-5:30
6月13日
(星期二)英语
9:00-10:40历史
2:00-3:30
6月14日
(星期三)八年级生物
9:00-10:30八年级地理
2:00-3:30
6月15(星期四)至16日(星期五)九年级英语口语和听力上机考试
6月17日
(星期六)八年级信息技术考试
附件2
2017年四区普通高中报名要求
一、网上志愿填报
(一)报名时间。
5月18日(星期四)8:00至5月20日(星期六)20:00
(二)网上志愿填报网址。
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平台(http://wsbm.qdedu.gov.cn)
(三)有关要求。
1.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报名网址进行报名。
2.考生网上报名需选择自己的报考志愿(含是否服从分配)、填写考生基本信息。其中考生第一志愿、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等信息为必填内容。
3.考生报名信息填报完成并确认提交后,应同时打印《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网上报名信息表》。普通高中志愿提交后不能修改。
4.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到第一志愿普通高中学校现场确认报名。届时,学生加分优待项目信息由第一志愿学校录入。
5.考生如对网上报名系统信息有异议(不含普通高中志愿信息),可在现场确认时提出,由第一志愿学校受理。
二、现场确认
(一)普通高中(含兼报职业学校志愿考生)现场确认报名地点及时间。
1.地点:第一志愿普通高中学校。
2.时间:5月21日(星期日)上午8:00至下午6:00
5月22日(星期一)补充现场确认
(二)现场确认报名需携带的证件和材料。
1.《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网上报名信息表》一份(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
2.综合素质发展评价档案(含《综合素质发展评价表》、《中学生综合素质发展评价手册》、学生成长的标志性成果、至少一份研究性学习报告等)。其中,标志性成果包括市级及以上教育部门组织或参与组织的各类比赛、评优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能够反映个人成长的其他成果资料等。
3.享受加分优待政策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各种证件的原件,由第一志愿学校查验后返还考生。加分优待证明材料由报名学校在规定时间内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其他材料由报名学校保存在考生的报名档案袋中。
(三)普通高中学校通过“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平台”组织现场确认,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完毕后,打印两份报名信息表,一份经学生或家长签字确认后粘贴到普通高中招生报名档案袋上,一份交由学生或家长留存。
只参加学业水平考试而不参加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即可,不需要进行现场确认。
(四)考生于6月8日(星期四),到学籍所在初中学校领取准考证;外地回青考生和往届生,持《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网上报名信息表》和户口簿到考生户籍所在区招考办领取准考证。
三、外地回青考生和往届生报名
(一)外地回青考生(具有四区户籍,在四区以外初中就读,回四区参加高中阶段招生录取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和四区往届生(须具有四区户籍)报考高中阶段学校,须于4月27日(星期四)至5月1日(星期一)进行网上注册和资格审查,网址:http://wsbm.qdedu.gov.cn。学生本人须于5月3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下午1:30-3:00到青岛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市南区鄱阳湖路5号甲)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在规定的时间参加网上志愿填报和现场确认。
(二)外地回青考生需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当地县(区、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见附件9);往届生需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初中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三)外地回青考生6月已经在我市参加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地理、生物和信息技术科目考试的,其成绩予以认定(地理、生物认定分数成绩,信息技术认定等级成绩),资格审查时提交成绩证明,证明格式见附件9。
附件3
2017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加分优待规定
1.归侨子女和华侨在国内的子女(持市侨办出具的有关证明并经毕业学校盖章认定、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5分;
2.少数民族考生(持本人户口簿及复印件并经毕业学校在复印件上盖章认定)加5分;
3.台湾籍考生(持市台胞联谊会出具的有关证明并经毕业学校盖章认定、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5分。
上述加分项目不累加。
上述考生报考普通高中总分低于全市公办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线10分(含)以内的,可由市教育局统一调拨到招生计划尚有余额的公办普通高中。
为确保考生加分、优待材料的真实性,市教育局将在网站(http://www.qdedu.gov.cn)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享受加分、优待政策考生信息同时通过四区教育(体)局反馈至初中学校,由初中学校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公示。
上述规定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4
2017年各区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区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人)
城阳区2990
黄岛区6258
胶州市4500
即墨市6475
平度市6204
莱西市3520
附件5
2017年四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日程
日期(星期)工作安排
4月6日(四)至
4月10日(一)学生网上自主审核个人基本信息
4月6日(四)普通高中报批招生简章、招生宣传材料
4月7日(五)前各初中学校完成毕业年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4月11日(二)冻结全市初二、初三学生学籍
4月13日(四)至
4月14日(五)自主招生网上报名
4月16日(日)自主招生现场确认报名
4月18日(二)初中学校上报不符合指标生评选条件学生名单
4月22日(六)至
4月23日(日)自主招生综合测试
4月24日(一)至
4月26日(三)自主招生拟录取名单公示
4月24日(一)至
4月27日(四)体育与健康目标效果测试
4月27日(四)普通高中学校上报自主招生录取名单
(普通高中学校须于4月27日前在报名平台上完成自主招生身份标识工作)
4月27日(四)至
5月1日(一)往届生、外地回青考生网上注册
4月28日(五)上午9:00,普通高中学校发放自主招生录取通知书
5月3日(三)往届生、外地回青考生现场资格审查
5月4日(四)体育与健康缓考学生目标效果测试
5月6日(六)至
5月12日(五)20:00普通高中特长生报名
5月13日(六)至
5月16日(二)普通高中特长生测试
5月17日(三)至
5月18日(四)普通高中特长生备案、公示(普通高中学校须于5月17日前在报名平台上完成特长生身份标识工作)
5月18日(四)至
5月20日(六)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网上志愿填报(特长生、足球后备人才需同时填报志愿)
5月20日(六)普通高中学校领取报名档案袋、录取通知书等材料
5月21日(日)普通高中招生现场确认志愿(含特长生、足球后备人才)
5月22日(一)补充现场确认
5月25日(四)普通高中上报加分优待学生花名册及证明材料
6月11日(日)至
6月13日(二)九年级学业水平考试
6月14日(三)八年级生物、地理学业水平考试
6月15(四)至
6月16日(五)九年级英语口语和听力上机考试
6月17日(六)八年级信息技术考试
7月6日(四)公布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7月7日(五)各初中学校受理考生核查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申请
7月8日(六)初中学校组织学业水平考试不合格学生补考
7月23日(日)上午9:00,普通高中学校新生发榜,发放录取通知书
附件6
2017年局属普通高中学校和部分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
学校班数备注学杂费标准(元/年)
一中12含2个自主招生班、2个艺术班、2个海尔班、1个交运班,部分寄宿普通班1600
艺术班1600+600
二中15含2个自主招生班,寄宿1600
二中分校10小班化,部分寄宿1600
三中12小班化,含2个自主招生班、2个信息化班,部分寄宿1600
六中12招收美术生,小班化,含2个自主招生班、2个中意班、2个黄岛班,寄宿普通班1600+600
中意班40000(高三20000)
九中16含2个自主招生班、1个爱基金班、2个外语课改班、4个中外合作办学班、2个黄岛班,寄宿普通班1600
日语班4000
中加班54600
中美班56000
实验高中16小班化,含2个自主招生班、2个新人文班、2个城阳和红岛经济区班,寄宿1600
十六中10含1个自主招生班、1个书法班、1个中澳班普通班1600
书法班1600
中澳班38000
霍尔姆斯学校2由16中举办4000
十七中12含2个自主招生班、2个卓越班、2个美术班,部分寄宿普通班1600
美术班1600+600
十九中16小班化,含2个自主招生班、2个科技班、1个中美班、2个即墨班,寄宿普通班1600
中美班40000(高三55000)
三十九中10小班化,含2个自主招生班、2个海洋班、2个艺术班、2个城阳和红岛经济区班,寄宿1600
五十八中13含2个自主招生班、1个大学先修班、1个北美国际课程班,寄宿普通班1600
北美国际课程班按照物价许可标准收费
六十六中14含2个综合育人班、1个俄语班、3个新疆班,寄宿1600
崂山一中12部分小班化,含2个自主招生班、1个科技班、1个国学班、6个崂山班(其中2个班为综合育人班),寄宿1600
崂山二中12部分小班化,含2个自主招生班、1个海洋班、1个金融班、3个崂山班、3个新疆班,寄宿1600
盲校2面向全市招生免费
中心聋校3面向全市招生免费
青岛艺校2综合育人班(其中1个班自主招生)1600
格兰德中学8民办学校,含4个国际班普通班15000
国际班98000
育贤中学3民办学校15000
启明星中学
(十九中分校)8民办学校,含2个中澳班、1个美术班、1个传媒班普通班15000
美术班15000
传媒班15000
中澳班70000
青大附中5民办学校,含2个中德班普通班19000
中德班35000
海山学校14民办学校,含4个美术班、1个古琴班、1个中加班,位于崂山区普通班19000
美术班19000
古琴班19000
中加班55000
白珊学校1民办学校,位于崂山区98000
天龙中学6民办学校,含3个美术班,位于崂山区普通班12000
美术班15000
墨尔文中学4民办学校,中英班,小班化(每班25人),位于城阳区180000
国开第一中学4民办学校,位于城阳区16000
银河学校2民办学校80000
大元学校2民办学校,含1个外语特色班,位于城阳区普通班18000
外语特色班8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