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华夏职业学校自主招生工作方案
青岛华夏职业学校
2017年自主招生工作方案
一、自主招生计划25人
专业名称学历性质学制计划备注
服装设计与工艺职业中专3年15人
服装展示与礼仪职业中专3年10人只限女生,身高1.65米以上
二、报名条件
(一)符合我市职业学校报名条件,且具有青岛市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性评价中,基础性发展目标和各学科学习发展性目标评价均须在C等级及以上。
(三)初中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四)初中地理、生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在D等级及以上。
(五)报考服装展示与礼仪专业仅限女生,身高要求1.65米以上。
三、招生程序
(一)网上报名
考生于4月19日(星期三)9:00至4月22日(星期六)17:00,登陆“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平台”(网址为:http://wsbm.qdedu.gov.cn/)进行职业学校自主招生报名。
(二)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于4月22日(周六)8:30??16:30期间到青岛华夏职业学校(市北区嘉善路48号)进行现场确认,同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青岛市中学生素质发展手册》;
2.《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
3.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5.初中阶段取得的标志性成果材料及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学校根据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测试阶段。
(三)测试
1.笔试
综合素质笔试,考试时间为60分钟,卷面成绩100分,占总成绩50%。
主要测试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考查学生综合素质是否具备专业培养潜力。综合文化知识测试以数学、语文等相关学科基本知识、职业道德基本要求、人际交往基本常识等应用型人才必备的实用性知识为主要内容。专业基础知识测试以与专业相关的基本知识为主要内容。
笔试项目综合文化知识笔试内容专业基础知识笔试内容成绩
公共必
考内容数学基础30
语文写作30
职业道德10
人际交往常识10
专业二
选一内容服装设计与工艺服饰色彩、造型的把握能力20
服装展示与礼仪专业学生仪表仪态、学生才艺、语言表达、艺术素养20
2.面试
(1)职业兴趣倾向测试
采用人机对话方式对学生职业兴趣和职业能力测试,根据测试结果折算成绩,占总成绩10%。
(2)专业基本素养面试
主要测试学生与专业相关的个人专长方面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包括专业认知、礼节礼仪、语言表达、专业潜能、才艺展示等方面,占总成绩40%。测试由考生抽签,由专家考评组对考生逐一进行面试。对考生的评分,由考评小组的专家组成员对考生的测试情况按照评分标准独立评分,取平均值为该考生的专业基本素养面试成绩,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在10分钟以下。
3.成绩计算办法
综合成绩=综合素质笔试成绩(50%)+职业兴趣倾向测试成绩(10%)+专业基本素养面试成绩(40%)。
四、录取办法
(一)学校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职业兴趣倾向测试成绩、专业基本素养面试成绩三部分综合成绩相加,综合成绩不低于60分(满分100分)的学生,按志愿从高到低录取,录满为止。
(二)考生必须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学业考试成绩仅作为初中毕业的依据,不作为录取依据。
(三)参加自主招生并被录取的市内三区和崂山区初中毕业生可以兼报普通高中,允许被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到普通高中就读。
(四)考生被职业学校自主招生录取的,不能被其他职业学校录取。
五、公示
学校将通过官方网站(http://www.huaxia.qdedu.net)公布拟录取名单,时间为3天。对拟录取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向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提交书面意见。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在接到书面意见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
六、日程安排
日期时间内容备
注
4月19日-4月22日9:00-17:00网上报名
4月22日8:30-16:30现场确认提交相关材料
4月23日8:30-16:30测试
4月24日-4月26日8:30-24:00公示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书面提出
4月27日8:30-24:00公布录取结果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保障机制
(一)组织保障。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由校长任组长,学校党总支书记和分管校领导任副组长,招生就业服务中心以及相关处室主任为成员,下设自主招生组、专家考评组、监督小组三个小组,以确保自主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二)制度保障。
建立公示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监督制度和保密制度,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招生条件明确,工作程序规范,实施办法公开,录取结果公示。
(三)监督机制。
自主招生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学校及时受理学生、家长及初中学校的举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所有参与招生工作的人员签订诚信协议书。
(四)咨询服务
监督电话:8371311483774462
咨询电话:8373193583774998
咨询时间:
8:00?16:00(星期一至星期五)
八、本方案由青岛华夏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