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O14年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提前批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来源:新高考网

2O14年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提前批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的若干意见》(沪教委基〔2015〕21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上海市中高职贯通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职〔2015〕4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中等职业教育—应用本科教育贯通培养模式试点工作的批复》(沪教委职〔2015〕8号)精神,结合本市中职校工作实际情况,现就2O14年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提前批招生有关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招生计划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中职校”)

包括中等职业教育-应用本科教育贯通培养模式(以下简称“中本”),中高职教育贯通培养模式(以下简称“中高职”),中职校航空服务、艺术类、自荐生(以下统称“自主招生”),其中列入提前批面试招生的航空服务专业招生计划,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协议。本市中职校提前批的招生计划,由市教委统筹协调平衡后下达。各级招生部门要严格执行各类计划,不得随意扩大招生计划。涉及招生计划的调整,须经市教委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报名条件

考生必须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基〔2015〕85号)文件规定的报名条件,并通过本市中招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确认、获得7位数考生登记号。报考中本贯通的考生必须是本市常住户籍应届初三学生。

三、学校面(考)试

招生学校根据专业特点自主确定是否进行面试或专业考试,相关招生公示报市教育考试院备案后,及时向社会公布。

(一)面(考)试报名

1.考生带好通过本市中招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的《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表》(复印件)和近期免冠一寸报名照2张(以报考一所学校计),到招生学校办理专业面(考)试报名手续。

2.中职校提前批的专业面(考)试不得收费。

(二)面(考)试安排

中职校提前批面(考)试的科目、时间、要求等由招生学校自行确定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但所有面(考)试工作应在4月19日-5月4日之间完成。

(三)确定合格名单

凡进行面(考)试的中职校应当在全部面(考)试完成后,于5月5日16:00前按要求将合格名单上报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的“中职提前批资格库”。面(考)试完成后,招生学校必须及时告知考生面试结果或发放专业考试成绩单。

(四)艺术类专业考试艺术类专业考试按《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本市中职学校提前批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考院中招〔2015〕2号)执行。

四、填报志愿

凡报考中职校提前批的考生,应在5月8日9:30至5月10日12:00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com.cn或www.shmeea.edu.cn)填报志愿。三类志愿可同时兼报。考生须根据自己的专业成绩及自身情况综合考虑,慎重选择学校及专业,考生填报的志愿代码将作为投档录取时的唯一依据。考生填报志愿时要符合学校招生公示中所规定的要求,若因不符合招生要求而被学校退档,责任由考生及家长自负。中本贯通限报1个志愿,中高职贯通可以填报3个志愿,自主招生可以填报4个志愿(航空服务、艺术类和自荐生专业可以兼报)。考生报考有面试或专业考试要求的学校时,应按照学校要求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面试或专业考试,进入“中职提前批资格库”的考生才能填报志愿和参加投档录取。未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填报志愿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中职校提前批的招生录取。

五、志愿确认

中职校提前批志愿填报采取网上志愿填报和书面志愿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经书面志愿确认后才能参加市统一投档录取。

(一)志愿确认对象:已在网上填报提前批志愿的考生。

(二)志愿确认时间:5月16-23日,具体时间由各区县中招办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各区县招办必须在5月31日前上传确认结果。

(三)志愿确认地点:应届初三学生在就读初中学校进行,其他考生在报考区县中招办进行。

(四)志愿确认注意事项

1.考生和家长应仔细核对志愿表上的信息,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无效。

2.书面志愿确认只核对志愿信息,不得更改志愿或补报志愿。

3.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中职校提前批的招生录取。

六、文化考试填报

中职校提前批志愿的考生,均须参加上海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即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和化学科目考试并获得有效成绩。

七、录取工作

(一)录取成绩

1.除艺术类专业外,中职校提前批录取总分为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体育共6门科目学业考试成绩与政策性或奖励性加分相加而成。2.艺术类专业录取总分为文化成绩与专业考试成绩按一定比例合成(按招生学校预先公布的成绩合成办法计算)。文化成绩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学业考试成绩与政策性或奖励性加分相加而成。

(二)录取顺序

中职校提前批录取按照中本贯通、中高职贯通和自主招生顺序依次录取。自主招生中的航空服务专业、艺术类专业和自荐生招生不分先后顺序,按照考生志愿顺序录取。

(三)录取原则

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按学校招生计划和要求,根据考生志愿顺序和录取总分,按照“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进行一次性投档录取。中本录取总分须达到当年本市普通公办高中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中高职录取总分须达到市统一划定的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考生如果被中职校提前批志愿录取,其后面所填报的志愿(即统一招生录取批次的零志愿、名额分配志愿和1-15志愿)就自动失效;未录取的考生进入后面批次志愿的招生录取程序。

八、工作要求

(一)招生学校要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校长为招生工作负责人。招生学校要认真按照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做到招生要求和录取办法事先公示并严格执行。作为中职校提前批专业面(考)试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加强对专业考试命题、考试、评卷和录取等环节的管理和监督工作,特别要加强安全保密和考风考纪教育,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市教育考试院。

(二)各区县中招办要合理安排志愿确认工作,加强对辖区内的初中学校的业务指导,确保志愿确认工作顺利实施。

(三)各级招生机构要严格按照工作的要求和流程进行,同时配备专门的技术操作人员,并参加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组织的业务培训。

(四)各级招生机构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监督检查的规定,认真、负责、热情、妥善地处理人民群众的来电、来信和来访,坚决查处以权谋私、弄虚作假、索贿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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