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中考初中学生毕业评价政策
学生评价坚持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重在考量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评价内容包含学业评价和综合素质评价两部分。
学业评价和综合素质评价由市中招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评价结果由市中招领导小组统一管理。
(一)学业评价
学业评价包括学科考试(考查)、体育考试、理化生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操作考核。
1.学科考试(考查)
学科考试(考查)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包括信息技术教育、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劳动及技术教育等)和地方与学校课程。
(1)统考科目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与化学、思想品德和历史共7科5卷,全省统一组织考试。
各科目试卷满分值及考试时间分别为:
语文120分,时间为150分钟;
数学120分,时间为120分钟;
英语120分(其中听力25分),时间为120分钟;
物理与化学合卷120分(物理70分、化学50分),时间为120分钟;
思想品德与历史合卷100分(思想品德60分、历史40分),时间为100分钟。
英语听力成绩计入考试总分。
思想品德与历史学科实行开卷笔试,其他学科为闭卷笔试。语文为一卷制,其他科目为两卷制。
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科学计算器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秋季中小学学具及制作材料目录〉的通知》,允许考生携带规定型号的科学计算器进入数学、物理与化学考场。
统一考试科目实行网上阅卷。考试成绩以等级和分数两种方式呈现,分卷成绩以等级呈现,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总分以原始分呈现。
统一考试由市教育考试中心组织实施。统考科目外,全市统一安排小语种科目考试,成绩作为高中学校录取参考。小语种科目考试由市教育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全市考生统一实行网上报名。
2017年西咸新区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按照原行政区域划分组织实施。即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区域由西安市组织实施,其他区域由咸阳市组织实施。
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所辖区域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报名及考试工作由沣东新城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其所辖高中学校招生录取仍然随原所属未央区和长安区进行,沣东新城教育局参与组织。
国际港务区所辖区域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由灞桥区统一组织实施,国际港务区具体负责实施。
义务教育初中阶段未在区县教育局划定学区学校就读的阎良、临潼、高陵、长安(含已划归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地区)四区和蓝田、户县、周至三县(以下简称四区三县)应届考生,可在原划定学区学校参加本区县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
(2)非统考科目
地理、生物、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包括信息技术教育、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劳动及技术教育等)、地方与学校课程等为非统考科目,不进行统一考试,由学校按照国家课程标准的规定和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要求,随教学进度安排考查。考查结果均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
(3)考试范围及命题要求
初中毕业学业考试范围依据各学科国家课程标准(2011年修订版),科学设计命题内容,增强基础性和综合性,在考查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同时,着重考查学生独立思考和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试题要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根本,注重体现学生的科学态度、创新精神与人文精神,加强与社会实际、学生生活和科技发展等联系,注重对学生科学素养、人文素养和实践能力等综合素质的基础考查。
命题要提高科学性和规范性,在稳定整卷难度和保持适当区分度的前提下,调整试卷结构,控制试卷长度,给学生留有充足的思考时间,使不同生活背景学生的能力在学业考试中都能得到充分的展现。
2.体育考试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17年西安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体育考试成绩总分为50分,其中平时考核成绩占15分(体育课成绩9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6分),统一考试成绩占35分。体育与健康考试结果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原始分计入统考总成绩。
体育考试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市教育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3.理化生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操作考核
按照省教育厅陕教基〔2005〕8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西安市2017年初中毕业升学理化生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学科操作考核相关文件。
理化生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学科操作考核成绩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考核成绩作为初中学生毕业和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新生的依据。
在市教育局统一安排下,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核由市教科所组织实施,信息技术学科操作考核由市教育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二)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采取过程性评价和综合素质考试两种方式进行。
1.过程性评价
(1)综合素质过程性评价工作按照《陕西省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陕教基〔2009〕55号附件1)和《西安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进行,评价结果记入《陕西省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此项工作在市教育局统一安排下,由市教科所负责组织实施。
(2)过程性评价结果以等级评定和综合性评语两种方式呈现。等级评定采用A、B、C、D四个等级描述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不同方面的发展情况;综合性评语以客观事实为依据,对学生的综合素质予以整体描述,要突出学生的特点、特长和潜能。
(3)综合素质过程性评价结果是初中毕业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2.综合素质考试
(1)综合素质试卷满分值为100分,时间为100分钟,考试实行闭卷考试,网上阅卷。考试时间与全省统考科目统一安排,考试结果以A、B、C、D等级呈现,考试成绩计入统考总成绩。
(2)综合素质考试在市中招领导小组领导下,市中招办统一组织,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二处牵头制定相关政策,市教科所负责命题和制卷,市教育考试中心负责考试组织与实施。
考试时间
初中毕业升学学业和综合素质统一考试时间为2017年6月28日至29日。
具体考试时间:
初中毕业认定
具有正式学籍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六个维度和学业评价(包括学科考试及考查、体育考试、理化生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操作考核)均达到C等级以上(含C等级)者准予毕业,颁发《陕西省初中阶段义务教育证书》。
学科考试(考查)科目成绩为D等级的学生,由学校组织该科目重新考试(考查),达到C等级以上(含C等级)准予毕业。补发《陕西省初中阶段义务教育证书》。
建立初中学籍有效监控制度。对初中阶段在校学生人数和学籍变更等,以初一入学为基准按学期进行动态监控和督查,结果作为考核评价学校管理效能的主要依据。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是初中学生毕业和高中学校录取的重要依据,所有应届毕业生(包括各类特长生)均必须参加全省统一的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剥夺学生考试权利。各学校在中考报名结束后,填写《西安市2017年初中毕业生情况统计表》。各区县统计核实后,上报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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