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中考体育考试考生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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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生应持准考证,按安排的日程准时到达考场。到考场后,应自觉遵守考场的有关规定,并到指定地点等候监考人员核对准考证。
二、考生参加考试时,应按照点名顺序有组织地整队入场进行考试。进入考场后,未经主考人允许或未考完全部应考项目之前,不准离开考场,否则以弃权论处。
三、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按顺序进行考试。不准大声喧哗,不准擅自离开所在的测试小组,不准到其它测试点。
四、有伤、残、病的考生,须在考前按《昆明市初中学生学业水平体育考试对伤、病、残考生的处理办法》,到各考区指定医疗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未按规定办理手续而擅自不参加体育考试者,一律按弃考处理。办理过手续的考生,不得再参加考试,否则出现的安全问题由考生自己负责。
五、每位考生都有权监督监考人员在测试、计量和记录考试成绩时,是否公正、准确。发现舞弊现象时,应及时报告主考或副主考。考生应校对“成绩记录卡”上记录的成绩是否与本人考试成绩相吻合,如有问题,应及时向监考教师提出。
六、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育考试的各项规定,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对违反纪律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该项目成绩作废、取消体育考试资格等处分。
七、考生参加体育考试各个项目的测试时,只准穿着便于运动的服装和胶底运动鞋。着装应大方,禁止穿裙装、塑料鞋、皮鞋、拖鞋和跑、跳鞋,以及带有特殊标志、图案的服装参加考试。八、每考完一项,考生应取回准考证和成绩记录卡,听从监考人员指挥,按指定出口退出考场。考完所有项目后,由学校统一组织考生整队离开考场。考试期间要爱护设施、设备,维护考区公共卫生。
九、考试完毕后,由各班班主任统一将本班考生“成绩记录卡”收齐,并组织学生或教师进行成绩校对,如不进行校对,一旦离开考场,则视为成绩有效,不再给予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