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源清中学体育科技类特长生招生条件和中考录取分数线
根据《杭州市教育局关于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杭教高中〔2015〕1号)(以下简称《招生工作通知》)和《杭州市教育局关于杭州市区各类高中学校招收体育、艺术和科技类特长生工作的通知》(杭教办高中〔2015〕60号)(以下简称《招收特长生工作通知》)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办学实际及特色,特制定我校招收体育、科技类特长生工作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1.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充分发挥学校办学优势,推动学校多样特色发展,深化新课程改革,发现、选拔具有一定特长的初中毕业生,实施因人施教,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
2.招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
1.成立以何东涛校长为组长,赵昆为副组长,张江英、卢成斌为成员的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特长生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负责对通过术科(特长专业水平)测试学生名单的审核、上报审批和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后的相关录取工作。
2.成立学校招生办公室,主任:樊忠元,成员为:邢子伦、白小珍、朱卓、陈美锭、马俊荣、黄志明、席发科、裴旭东、杨颂。负责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初审,组织术科(特长专业水平)测试,负责考生术科(特长专业水平)测试成绩汇总、上报审核及网上公示。
三、招生对象及计划
(一)招生计划
体育25名(足球:男守门员1名,男中场1名,女中场1名,女后卫1名;健美操:男1名,女2名;中短跑4名,跳跃类2名,市队联办射击12名),科技类4名(航海模型1名,机器人3名),共29名。
(二)报名条件
符合《招生工作通知》和《招收特长生工作通知》中规定的招生对象和范围,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体育类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杭州市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初中组个人项目比赛前八名获得者。
(2)初中教育阶段(指义务教育阶段的七至九年级,下同)获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相关文件的第一发文单位)的体育竞赛个人项目前六名或一、二、三等奖者(获奖证书上盖有相应教育行政部门印章)。
(3)初中教育阶段相关项目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者。
(4)杭州市区中学生足球比赛初中组冠、亚军队主力队员、第三、四名队主力队员名单中排序第一、二名者。
(5)初中教育阶段获杭州市中学生健美操比赛初中组个人项目(三人及以内)前六名者。
科技类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2013年获杭州市中小学生科技节遥控快艇竞速赛比赛初中组个人项目一、二等奖者。
(2)2013年获杭州市中小学生科技节机器人比赛竞技赛(项目)机器人精准投篮(生态建设)初中组个人项目一、二等奖者。
四、报名与测试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含个别生)在4月30日8:00至5月1日18:00期间,自行登录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管理系统(www.hzjyks.net),进行术科(特长专业水平)测试报名。每位考生只能报一个特长项目。
2.5月3日下午(13:30?16:30)考生携带本人体育中考准考证核相关特长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自行来我校(拱墅区湖州街69号)进行报名确认和资格初审,经学校资格初审合格后,报市教育局审核。
3.5月7日我校将审核通过的学生相关信息上传至高中招生信息管理系统,并将审核结果通过市区初中学校通知相关考生。审核通过的市区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班考生5月8日向所在初中学校领取《报名表》,审核通过的个别生,5月8日下午(12:30?16:30)凭本人体育中考准考证到我校(拱墅区湖州街69号)领取《报名表》。
(二)术科(特长专业水平)测试
1.我校于5月9日(周六)上午组织术科(特长专业水平)测试,时间为半天。考生凭本人体育中考准考证和《报名表》原件到我校参加术科(特长专业水平)测试。
2.术科测试项目及标准(见附件),总分为570分。
3.我校各类特长生术科(特长专业水平)测试成绩经市教育局审核后,5月13日起在杭州教育网(www.hzedu.gov.cn)和我校网站(www.yqzx.com)公示。
4.我校术科(特长专业水平)测试合格分数线为350分(其中射击项目的现场射击合格成绩为300分)。术科(特长专业水平)测试合格的考生(含个别生),5月22、23日登录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信息管理系统(www.hzjyks.net)进行集中统一招生提前批志愿填报。
五、录取规则
1.我校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不含加分)合格线:科技类:400分;体育类(含射击):350分(一级运动员300分)。达到此分数方可参加我校的集中统一招生提前批次的招生录取。
2.综合成绩=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不含加分)×50%+术科成绩×50%
3.录取规则: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后,达到我校特长生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中规定的合格线,依据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分类分项目按综合成绩在集中统一提前批招生中择优录取。
4.若某项目符合条件的考生数未达到该项目招生计划数时,我校将酌情减少当年该项目招生计划。减少的招生计划纳入我校集中统一第一批招生计划。
5.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批次的录取。
6.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并被查实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招生办法由杭州市源清中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1-882824480571-88282348
杭州市源清中学
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