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中考加分政策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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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性加分
(1)全面二孩政策放开之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生育两孩的,但已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原农村户籍独生女考生,加2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加5分。
a.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
b.少数民族考生;
c.港、澳、台籍考生。
(3)因公牺牲公安干警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公安干警子女,加10分。
(4)军人子女中考优待政策,按照《关于贯彻落实<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意见》(金市教基〔2015〕27号)要求执行。
同一考生如符合同一条中多款的,不累计;同时符合多条可累计,以30分为限。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向报名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最后截止时间为5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烈士子女可按照其志愿安排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