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效实中学等四校三位一体招生工作通知
关于做好2017年效实中学等四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
-----甬教基〔2017〕68号
海曙、鄞州、江北区教育局,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宁波国家高新区教育文体局,各直属学校(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宁波市中心城区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直属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甬教基〔2017〕号)精神,2017年效实中学、鄞州中学、宁波中学、鄞州高级中学须通过对学生综合素质及平时成绩、招生学校测试、保送生测试(以下简称“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提前录取部分学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选拔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具有创新精神和培养潜质,有一定学科特长或特殊才能,综合素质较高的优秀学生。
二、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学生必须为综合素质测评等第达到2A2P及以上,同时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初中阶段获得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关荣誉;
2.学习刻苦努力,文化课成绩优秀,全年级名列前茅者;
3.在小发明、小创造及其它方面有特殊才能并取得一定成绩者。
三、招生计划
效实中学、鄞州中学、宁波中学、鄞州高级中学招生计划的10%面向各自招生区域内初中招生。
四、报名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在3月20日上午8:00?25日下午5:00期间,必须通过“宁波市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普高招生报名网”(网址:SWBM.NBEDU.NET.CN)报名,经招生学校审核认可的学生,还必须提供下列材料。
1.“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表(附件1);
2.个人陈述,须由本人亲笔撰写,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字数控制在1000字左右(要求手写)。
3.初中阶段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选拔方式
1.书面评审:招生学校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书面评审,确定“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名单。人数不超过“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数的5倍,书面评审结果将在校园网上公布。时间截止到4月7日。
2.招生学校测试,测试时间不超过150分钟,难度系数不低于0.70,测试日期为4月22日上午:9:00?11:30,测试试卷由招生学校命制、批阅。
3.确定参加保送生测试名单。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进入保送生测试。综合成绩按“学生综合素质及平时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招生学校测试(折算成满分100分)×80%”计算形成。入围考生名单将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并于4月30日前报市教育局中招办备案。
4.参加统一保送生测试,成绩合格者(指学生成绩?招生学校保送生基准录取分数-20分)录取。
六、录取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与保送生同批次录取,录取名单在招生学校校园网上公布。
七、工作要求
效实中学、鄞州中学、宁波中学、鄞州高级中学要认真执行“阳光招生”的各项规定,成立“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领导小组,集体决定招生政策、录取名单,严格按照程序和纪律要求组织实施“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报名和测试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对在“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过程中违反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违规学校降低“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比例、取消“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资格等处罚,对违规录取的学生一律退回,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表
宁波市教育局
2017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