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五年制学前教育大专班招生术科加试办法的通知(一)
温州市教育考试院
关于五年制学前教育大专班招生术科加试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招生办(考试中心)、市局直属及鹿城区属有关学校:
为认真做好温州市初中毕业生五年制学前教育大专班招生工作,现将学前教育专业招生术科加试办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试项目和分值
加试项目为:声乐、舞蹈、美术(素描)、器乐、语言表达。成绩满分为300分,其中声乐120分、舞蹈90分、美术(素描)30分、器乐30分、语言表达30分。
二、具体要求
(一)声乐
考生在以下歌曲中自选一首清唱
《国际歌》、《毕业歌》、《光荣啊,中国共青团》、《友谊地久天长》、《我们走在大路上》、《长江之歌》、《难忘的目光》、《送别》、《小草》、《采茶舞曲》、《南泥湾》、《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年轻的朋友来相会》、《盼红军》、《八月桂花遍地开》、《我爱你塞北的雪》、《每当我走过老师的窗前》、《牧童之歌》、《歌声与微笑》、《好人一生平安》。
(二)舞蹈
自定舞蹈一段,自备伴奏曲目的CD或U盘,格式为MP3。
(三)美术(素描)
考生参加美术(素描)考试,除画纸之外,画板和其它用具均要自带。
(四)器乐
考生自选一种器乐(钢琴、电子琴、二胡等)演奏一曲,参加器乐加试所需乐器(除钢琴之外)均要自带。
(五)语言表达
要求考生朗读一段文字,文字材料现场抽签而定,朗读时间3分钟左右。
三、其他事项
(一)报名条件、体检、组档和录取等工作均按《温州市五年制学前教育大专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温招委〔2015〕1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各县(市、区)要广泛开展宣传工作,认真做好报名工作,组织生源直接参加温州市术科加试。各地招办于4月28日前将报名参加加试的考生报名花名册电子邮件发送至hukui@wzu.edu.cn;报考费(每人110元)汇到茶山高教园区温州大学招生办(南校区行政楼409室,电话:86680800)。加试时间定于5月16、17日两天,加试地点设在温州大学茶山北校区音乐楼,各县(市、区)加试时间安排请于5月11日到温大招生考试网上查询。
(三)各县(市、区)招办按要求对报考学前教育专业的考生在参加术科加试之前统一进行肝功能(转氨酶)检查,肝功能化验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参加术科加试。
(四)术科加试后,由市教育考试院公布最低术科控制分数线,将考生术科成绩和上线考生名单下发各县(市、区)招办,并由其公布上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