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工作安排(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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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对于年满16周岁未达到18周岁的学生,须由学生、监护人、学校和企业四方签订合同。

(二)充分保障考生知情权。试点高职院校应实事求是做好招生宣传工作,让考生知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信息:国家和省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的政策和文件,报考、录取的要求和标准,在校(企业)学习(工作)的时间以及相应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含住宿)条件,合作企业基本情况,学生在企业的工作岗位和相应的权利义务。

七、工作进程及安排

2月下旬,各招生院校上报自主招生章程,厅相关职能部门审核院校自主招生章程;

3月上旬,高职院校向社会公布自主招生章程,进行招生宣传发动;

3月18日-22日,普通高中及中职学校组织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办理高考补报名手续;

3月中旬,普通高中及中职学校组织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考高职院校;

4月上旬-中旬,招生院校发放准考证;

4月18日,招生院校组织综合文化考试,4月26日前招生院校组织学生进行技能考核或面试;

5月10前,招生院校公布拟录取考生名单,并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根据审核通过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我省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工作具体流程详见附件2。

八、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工作在省教育厅统一领导下进行。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协助当地高职院校做好自主招生的宣传发动等工作。试点高校要成立由校长、分管校领导和校内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和完善自主招生工作规章制度,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要科学、周密制定自主招生章程和简章,经省教育厅核准备案后方可向社会公布,并据此开展工作。自主招生院校要认真抓好报名、报名审核、命题、考试安全保密、成绩评定及上报、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划定和录取等各个工作环节。普通高中、中职学校负责报考考生的组织。各地级市招生办公室负责高考补报名考生的资格审查、网上确认高考报名信息等。

(二)精心组织,妥善安排,确保组考工作安全有序。

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改革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各试点高职院校要按照“行政牵头、院校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实施原则,精心组织,妥善安排好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工作。各试点院校要针对不同生源和试点类型的要求,明确工作目标,理清工作思路,落实工作任务,理顺工作流程,有条不紊地实施好组考工作。要加强

广东高职自主招生文化考试4月18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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