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自主招生报名时间招生简章及录取结果查询时间报名时间条件和考试真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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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和教育部关于自主招生改革的指导意见,我校继续实行本科自主招生,选拔学科特长突出和具有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进入我校就读。


 一、报名条件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的高中毕业生,并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高中阶段在全国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中获得省赛区二等奖及以上或全国决赛三等奖及以上者;


  (二)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者;


  (三)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四)高中阶段在全国作文比赛(“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者;


  (五)高中阶段在“全国创新英语大赛”中获得“优胜者”及以上奖项或在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者。


  二、招生计划


  我校面向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开展本科自主招生,招生计划不超过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招生专业类别见表1,每个考生限报一个专业类别。


  表1.招生专业类别表

  注: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无公费师范专业招生计划。


  三、报名方式


  我校自主招生报名采取个人自荐方式,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等均可实名提供推荐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在“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中进行网上报名申请和考试确认。


  (一)网上报名


  3月1-25日,考生登陆“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申请,同时上传提交个人手写自荐信、报名申请表、学习成绩及综合素质情况表、获奖证书及证明材料等。


  (二)考试确认


  4月30日-5月15日,考生登陆“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查看初审结果。


  5月16-30日,初审合格考生登陆“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进行考试确认、缴纳报名考试费、打印准考证。未按时进行考试确认者将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网上报名无效。


  注:依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教育收费管理的若干规定》(吉政办发[2006]31号)规定,收取自主招生报名考试费2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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