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浙江上海自主招生政策公布
上海交通大学将在上海和浙江两地实施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工作。计划在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不超过650人,其中理科500人、文科80人,医学院招收理科70人。在浙江省试点招生不超过130人,其中理科110人、文科10人,医学院招收理科10人。
上海考生必须是综合素质优秀、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并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且通过各科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无不合格科目)的考生。按照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满分100分折算,折算如下10门科目等第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信息科技,其中各科成绩按A=100分、B=90分、C=80、D=60分折算。分值折算公式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各科折算成绩÷10)。
从3月17日开始,学生可登录上海交大的报名系统报名,除了必需提供相关材料并由所在中学核实该表信息后盖章签字以外,考生还需提供自述与3封推荐信。考生可以提供的其他材料包括:高中阶段的课程修习情况和相关成绩、获奖证明、参加社会公益性活动等材料。
对于按照报名要求提交有效报名资料的考生,上海交大将组织专家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分为通过、不通过两档。初审结果预计于4月底在报名系统中公布。交大将根据考生的高考志愿与高考投档成绩,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1.5倍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将于高考出分后进行。
面试采取考生与专家两轮的一对多面试模式。面试当天,考生组与专家组将分别抽签进行配对面试;面试结束后每位专家独立评判打分。
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不低于本科第一批次最低录取分数线,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综合成绩的组成为:高考投档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30%、高中学业水平成绩占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