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交通大学自主招生考核办法入选考生确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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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办法、工作程序和入选考生确定标准
1.
初审
我校将根据考生申请材料中所体现出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自主招生各专业报名情况,由专家组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经学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审定后确定初审合格名单,初审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我校自主招生复试。考生可于2017年4月26日后登录报名平台,查询初审结果,不再另行书面通知。
对于考生提供的发明专利等材料,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严格审核,一旦发现造假或非考生本人创造发明,立即取消相关学生自主招生报名资格,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规处理。
2.
复试
①复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注重考察考生基础能力,面试注重考察考生创新潜质和学科特长。建筑与设计学院考生面试环节包括徒手画。
②
复试科目及分值
A:笔试
文科:语文,满分100分
理科:数学,满分100分
B:面试方式:综合面试,满分100分。
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
③
入选考生名单确定办法:
按照复试总分排序,依次确定入选考生资格。
总分=笔试成绩+当量面试成绩(计算方式见附件2)
3.
专业安排办法:
①
考生分A、B两类分别排序,按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安排专业。
总分相同时,按当量面试成绩、笔试成绩排序确定先后位次。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学校专业调剂哲,视为放弃入选资格。
②
B类专业仅接收有相应专业志愿的考生,不接收调剂考生。
③一志愿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能兼报茅以升学院和建筑与设计学院相关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