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高考加分项目分值政策公布
4月19日,记者从市教育考试院获悉,重庆普通高考各项政策已经出台,其中3类普通文理类考生可加10分投档,符合条件的加降分考生,只能取最高的一项照顾分值,所有照顾分值只能加入文化成绩。
3类普通文理类考生加10分投档
据了解,按照市教委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可加10分(报考艺术、体育类考生加5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这三类考生包括:少数民族聚居地(含自治县、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此外,还有三类考生,录取时可加5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这三类考生是: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报考市属院校的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及荣立二等功(含)以上荣誉称号的人民警察子女。
还有两项政策今年继续实施,但2017年时将取消这两项政策:报考市属院校的三峡库区搬迁移民考生,录取时可加5分投档;报考市属院校的农村独生女,线下5分可视为达线,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今年之前获奖的6个项目可加5分投档
今年,还有6个项目可享受加分,不过有时间限定。市教委规定:在1月1日前,获得以下6个项目证书、荣誉的高中毕业生(报考普通文、理科),录取时可加5分投档:应届高中毕业考生按万分之一比例评选,受市教委表彰的市级优秀学生;应届高中毕业考生在高中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获国家级、省(市)级表彰,经市教委认定);应届高中毕业考生在高中阶段参加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并获奖者;应届高中毕业考生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应届高中毕业考生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应届高中毕业考生在高中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全国运动会、全国城市运动会以及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全国中学生运动会,在田径等9个项目获集体、单项前六名或参加以上比赛及项目中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并经市教委统一组织测试合格者。
需要提醒的是,在1月1日后,获得以上6个项目证书、荣誉的高中毕业生,高考时不再享受加分。此外,考生报考艺术、体育类不加分。考生同时拥有多项项目时,照顾分值不得累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