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医科大学教务处联系方式有哪些 办公室常用电话汇总
一、内蒙古医科大学教务处联系方式
教务科工作职责
联系电话:0471-6657007
办公地点:E座209
工作职责:
1、负责全校的常规教学运行管理,确保教学秩序的稳定和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转。
2、组织编制和修订各本科、高职专业培养方案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检查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执行情况。
3、布置教学任务,负责全校课程安排,教室与实验室调度及日常调课。
4、布置选修课教学任务,负责全校选修课课程安排,并组织选修课选课的工作。
5、编制学年校历。
6、负责各类课程建设工作。
7、负责教务管理系统教学运行模块日常运行。
8、制定和修订教学运行、教学管理相关规定。
9、加强日常教学管理,协调各教学部门间的教学,通过有关渠道及时了解学生和教师对教学的意见和要求,确保教学秩序平稳行。
10、完善教学档案、大纲的整理与归档。
11、协助并组织有关教学会议的准备工作。
12、核定教师教学工作量。
13、负责各基层单位人员赴我校进修学习工作。
14、完成教务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籍科工作职责
联系电话:0471-6653836
办公地点:E座216
工作职责:
1、负责全校本专科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负责办理学籍异动手续。
2、负责全校本专科学生的电子注册工作,整理、维护全校本科在校生数据库,向教育厅及教育部学信网上报新生、在校生数据信息。
3、负责全校本专科学生成绩数据库管理与维护;收集期末考试成绩、补考成绩、重修成绩(纸质版);办理学生申请缓考、提交成绩更正等手续。
4、负责全校本专科新生报到、班级设置、招生数据导入、学籍核对等工作。
5、负责全校本专科学生毕业资格审核和证书的印制、发放工作;
6、负责全校本科学生学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及证书的印制、发放工作;
7、负责成人本科毕业学生学士学位考试的报名、资格审核、证书印制、发放工作;
8、协助管理我校来华留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负责成绩管理、毕业资格审核、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和证书印制、发放工作;
9、负责全校本专科学生毕业信息上报教育部学信网工作;负责全校普通本科生学位信息、成人本科毕业生学位信息上报国务院学位办学位授予信息报送平台工作。
10、负责统计《高校基层报表》中全校本专科学生数据统计工作。
11、负责专科升本科选拔工作的资格审核、公示、上报、网上注册及学籍异动等工作。
12、负责少数民族预科班学生升入本科的分流工作。
13、负责我校与其它中专院校联合办学学生的学籍管理、毕业资格审核和证书印制、发放工作;
14、负责全校本专科学生电子图片信息采集工作
15、负责学生证、学籍卡和火车票优惠卡的办理工作。
16、负责办理往届学生的毕业证明书、学历证明、学位认证等工作。
1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学质量监控科工作职责
联系电话:0471-6657010
办公地点:E座209
工作职责:
1、根据学校制定的教学工作政策和措施,草拟教学质量管理等指导性文件和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体系及进一步完善学校各教学环节的评估指标,具体实施教学质量的监控与评估。
2、组织每学期期初、期中、期末定期的教学质量检查和不定期的抽查工作,及时对教学问题和事故进行通报和处理。
3、制定和完善教学督导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教学督导机制,负责与教学督导的联系、协调和服务工作,收集、整理、分析、发布和反馈教学质量评估和教学督导工作信息,建立教学质量评估档案,为教师的评先、评优、晋级等提供支撑。
4、负责学校领导听课制度落实和管理。
5、负责选拔、聘任学校学生教学信息员,制定教学信息员相关条例,组织学生信息员开展教学监督、反馈工作,定期出版教学信息月报。
6、负责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的评选立项、管理、检查与验收工作。负责统筹本科教学工程的经费预算与管理。
7、根据教学质量情况适时组织召开教学经验交流会。
8、完成学校和教务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材科工作职责
联系电话:0471-6657014
办公地点:E座209
工作职责:
1、以各专业的培养目标、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为依据,审定各教学单位教材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检查实施情况。在教材选用原则上,严格教材选用制度,确保优秀教材进入课堂。优先选用全国统编、教育部推荐的《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和国家规划教材。
2、组织各教学单位完成年度教师、学生的教材订购工作。严格教材申领制度,保证教师、学生教材的正常使用。
3、按时处理订购教材中因各种不同原因须改选补订等情况的回告,及时通知订购教材单位或任课教师,做好教材改选补订计划等工作。
4、负责全校教材使用的意见反馈以及订购目录的发放。
5、组织各教学单位的教师参加全国规划教材遴选编委工作。推荐参加全国规划教材编写的主编、副主编、编委。
6、负责各级优秀教材(软件)评选的具体推荐和申报组织工作。
7、建立与人民卫生出版社的项目合作,完成优秀贫困生教材的发放。
考务中心工作职责
联系电话:0471-6657033
办公地点:E座209
工作职责:
1、起草、修订各级各类考务管理制度,规范考务工作;整肃考纪、端正考风;
2、严格执行教考分离,加强学校对各类考试的监督力度和措施,制定各类试卷的保密制度;
3、参与学校考风建设,规范考试管理,开展考试理论研究,组织实施考试改革工作;
4、组织实施学校题库的建设、规划、修订、管理工作;
5、负责安排学校本、专科学生的期末考试工作;负责毕业理论考试、专升本考试、成人学位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
6、组织安排补考、缓考、重修考试的相关事宜;
7、负责组织学校参加国家、自治区统考科目的考务工作;
8、负责各类考试考场的安排;组织实施考场巡视,完善考场监考制度,及时通报考场及考试情况;
9、负责收集汇总学校各类考试的试卷分析,考试总结等管理工作,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反馈各相关部门;
10、负责全校试卷印刷组织工作和印刷经费的管理工作;
11、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教室管理科工作职责
联系电话:0471-6657533(金山校区);6636133(新华校区)
办公地点:金山校区教学南楼四楼;新华校区学生2号公寓23号房间
工作职责:
1、健全与完善各项教室管理规章制度。
2、负责多媒体及其他设备的维护与维修。
3、负责全校教室的使用调度、审批及监督管理(除教学活动外)。
4、负责教室的卫生管理,保持良好的学习环境。
5、负责教室的安全管理,注意防火、防盗、防水等安全保卫工作,杜绝事故发生。
6、定期清理教室计算机中的有害信息,维护计算机正常运行。
7、负责录播教室的使用、管理和维护,协助各教学单位完成课程录播工作。
8、监督并检查物业公司教室管理工作的完成情况。
9、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实验室管理科工作职责
联系电话:0471-6657028
办公地点:E座204
工作职责:
1、负责根据国家、地方颁布的有关行政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我校教学实验室管理章程。
2、负责监督学校各教学实验室对国家、地方有关行政法规和学校实验室管理有关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
3、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教学实验室建设发展规划实验室人员岗位职责、工作量核定工作;指导监督各学院开展实验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
4、负责组织各项实验室工作检查。
5、负责组织学校教学实验室各类信息统计报表工作。
6、负责学校教学实验室经费预算及分配方案的制定,控制经费指标,监督经费使用情况。负责学校教学实验室低值耐用品、易耗品等实验材料的管理工作,做好各学院教学实验室实验材料申请计划汇总初审工作。
7、负责教务处实验材料仓库管理工作,确保账务人员和保管人员定期清点货物,做到账物相符;严格出库入库管理程序,保障实验材料供应,提高其使用效率;排查各库房安全隐患,即时整改。
8、负责按照国家和学校的相关规定,做好对教学实验使用的麻醉类药品、剧毒药品、易制毒1类试剂、菌株等特殊管制材料初审工作,按照不同监管部门要求,规范此类材料申购程序并严格管理其使用。
9、负责“内蒙古医科大学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的立项审批组织工作,经费管理及项目鉴定验收工作;做好开放实验室汇总备案工作。
10、负责配合各学院及学校有关部门检查教学实验室安全、环保、消防、卫生等工作的完成情况。
11、完成处室交待的其他任务。
高等教育研究办公室职责
联系电话:0471-6653390
办公地点:E座204
工作职责:
1、跟踪、关注国内外高等教育、医学教育发展趋势和院校发展动态,广泛收集相关信息,为学校教育教学发展提供决策参考。
2、负责学校的专业建设、专业申报、专业认证以及上级部门对学校进行的各种教学评估等工作。
3、负责学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建设,撰写年度高等教育质量报告。
4、制订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组织完成全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的立项、检查、验收、申报成果等工作。
5、负责《高等教育研究专刊》的出版发行。
5.教育教学方法的改革、推广和应用,包括慕课、微课、PBL等。
6.处理来文来函,接待来人来访。
7.联系处与所属科室之间、处与其他部门之间的日常事务。
8.教务处会议通知与记录。
9.办公用品的发放管理。
10、负责教务处印章的管理和使用。
11.协助处领导做好其他各项日常行政事务工作。
信息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工作职责
联系电话:0471-6657007
办公地点:E座209
工作职责:
1、协助领导制订教学信息化平台及现代教育技术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2、负责教学信息化平台的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
3、负责教学信息技术与现代教育技术的应用、推广、培训和服务工作;
4、负责教学信息平台软件硬件等设备的管理与维护。
5、负责课程中心中网络课程、多媒体课件、视听教材等网络教学资源整合、维护与管理。
6、为教师提供网络课程制作技术支撑,提供视频课件制作技术支持服务。
7、负责为处里各科室各种信息化应用及业务开展提供技术支持。
8、负责教务处网站的维护与管理。
9、协助其他岗位开展工作,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蒙古医科大学简介
内蒙古医科大学坐落于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是一所以医学为主,集理学、管理学、工学、文学、法学于一体的多科性高等医药院校。学校成立于1956年,是新中国在民族地区最早建立的高等医学院校之一,当时隶属于国家卫生部,1958年划归内蒙古自治区管理。前身为内蒙古医学院,先后更名为内蒙古医科大学,成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共建高校,获批成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
经过6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内蒙古医科大学为国家培养各级各类人才10万余名,为自治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科技创新、文化传承、民族团结、边疆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已成为一所具有鲜明办学特色的地方高等医药院校。
学校现有金山校区、新华校区、锡林校区三个教学园区,总占地面积123180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26943平方米。其中,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44219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71588.18万元,各类图书文献205.63万册(种)。
学校设有基础医学院、药学院、中医学院、蒙医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口腔医学院、卫生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计算机信息学院、护理学院(卫生技术学校)、马克思主义学院、人文教育学院、体育教学部、研究生院、国际教育学院(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继续教育学院、医学模拟中心等17个教学单位,有9所附属医院,12所临床医学院。在区内外设有实践教学基地117个。其中,医学类专业实践教学基地86个、非医学类专业实践教学基地31个。
学校自1956年开始招收本科生,1978年开始招收研究生,1981年获得硕士学位授权资格,1999年获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授权资格。从2005年起,先后与北京中医药大学、首都医科大学、天津中医药大学联合培养蒙医学、中西医结合、中医内科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外科学、细胞生物学、中药学等7个学科的博士研究生。2018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成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并获得中医学(蒙医)博士学位授权点。建立了能够同时培养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层次齐全的民族高等医学教育体系,形成了现代医药学、中医药学、蒙医药学高等教育“三位一体”协同发展的办学格局。学校现有中医学(蒙医)1个博士一级学科;基础医学、临床医学、中医学、药学、中药学、护理学、生物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9个硕士一级学科;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护理、药学、中医、公共管理7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34个本科专业中,蒙医学、临床医学、护理学专业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蒙医学、中药学和蒙药学被教育部评为高等学校特色专业,蒙医学专业被教育部批准为“地方高校第一批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中医学、中药学、公共事业管理、蒙药学、口腔医学、麻醉学、药学、法医学专业获批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有国家级一流课程4门、自治区级在线开放课程14门、自治区级一流课程35门。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6187人。其中,本科生11977人、专科生(高职)1086人、博士研究生25人、硕士研究生2666人、留学生80人,民族预科生80人、中职生273人,本科各专业面向国内29个省、市、自治区招生。
学校现有骨科、神经外科和普通外科3个国家临床重点建设专科,蒙医脾胃病科1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建设专科,蒙医学、蒙药学、伤寒学3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建设学科。有中医学(蒙医学)1个自治区优势特色学科,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眼科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外科学(普外、骨外)和民族医学(蒙医学)5个自治区重点学科,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内科学(血液病)2个自治区重点培育学科;有11个自治区临床医学领先学科,23个自治区临床医学重点学科,1个自治区级协同创新中心和1个自治区级协同创新培育中心;有内蒙古自治区中蒙药重点实验室、内蒙古自治区医学细胞生物学重点实验室、内蒙古自治区分子病理学重点实验室、内蒙古自治区分子生物学重点实验室、内蒙古自治区分子影像学重点实验室、内蒙古自治区临床病原微生物重点实验室、内蒙古自治区药效物质研究重点实验室、内蒙古自治区风湿病发病机制与免疫诊断重点实验室8个自治区重点实验室;有内蒙古自治区蒙医器械研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内蒙古自治区分子与功能影像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内蒙古自治区数字转化医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内蒙古自治区蒙药药效物质与质量控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个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新药筛选工程研究中心、动物脏器高值化利用生物活性肽工程实验室、肿瘤细胞基因检测应用与研究工程实验室、蒙医传统疗法操作技术及器械研发内蒙古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眼视光学和视觉科学内蒙古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5个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实验室);有分子生物学自治区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分子病理学自治区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蒙药学自治区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中蒙药传统方剂现代化研究自治区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4个自治区高校重点实验室;有1个自治区人文社会科学重点(培育)研究基地;有附属医院医学模拟中心1个国家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蒙医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有生物医学综合实验教学中心、形态学实验教学中心、人体解剖学实验教学中心、药学基础实验教学中心、中蒙医临床模拟实验教学中心、护理实验教学中心6个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其中,中蒙医临床模拟实验教学中心被评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内蒙古蒙医药博物馆和内蒙古自治区卫生政策研究所、心血管研究所、骨科研究所设在我校。学校紧密依托蒙医药学院和药学院的教学资源支撑、内蒙古国际蒙医医院的医疗资源支撑、内蒙古蒙医药博物馆的馆藏文献资源支撑、民族医药创新中心和GLP实验室的科技创新平台支撑,全力打造中医药(蒙医药)学科与专业特色,使该学科成为学校的优势特色学科,被自治区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评为重点学科。蒙药学重点实验室和蒙医药博物馆(蒙医文献学科)获批为自治区医疗卫生领域重点实验室,进一步巩固了学校该学科在世界范围内的领跑地位。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958人。其中,正高292人,副高317人,具有博士学位人员438人,硕士学位人员451人,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的比例为92.8%。有博士生导师38人,硕士生导师863人。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68人,国家和自治区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46人,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2人,有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全国优秀教师2人,“国医大师”2人,“全国名中医”1人,“岐黄学者”1人,自治区杰出人才9人,自治区“草原英才”领军人才1人、创新团队63个,自治区“草原英才”入选108人,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193人次,自治区教学名师15人,自治区优秀教师11人,自治区教坛新秀12人,获批了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和12个自治区级教学团队,4个自治区科技创新团队和2个自治区高等学校创新团队。
“十三五”以来,学校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2073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16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项。荣获自治区科学技术奖60项(一等奖9项、中青年科技创新奖3项、二等奖22项、三等奖26项)。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11项(一等奖1项、二等奖4项、三等奖6项)。获得自治区教学成果奖11项(一等奖4项、二等奖5项、三等奖2项)。获得国家专利授权270项。其中,发明专利33项、实用新型专利215项、外观设计专利6项、软件著作权16项。学校主办的《内蒙古医科大学学报》被教育部科技司评为“中国高校特色科技期刊”,被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确定为“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出版的《疾病监测与控制》是中华预防医学会系列杂志。
学校一贯坚持开放办学方针,重视与国内外高校的交流与合作。与北京大学医学部、北京中医药大学、首都医科大学、天津中医药大学等高等院校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与蒙古国、俄罗斯、泰国等国家和地区的多所医药院校或科研单位开展了多层次、多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内蒙古医科大学作为一所地方高等医药院校,始终坚持*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高等医学教育发展规律,以服务区域医药卫生事业,办人民满意的高等医学教育为己任,主动适应内蒙古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培养高素质医药卫生人才为根本任务,以一流学科建设为抓手,秉承“博学、尚行、精诚、至善”的校训,升华“艰苦创业、和衷共济、革故鼎新、洁己奉献”的“内医大品格”,不断实现学校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