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高考志愿录取顺序和规则
2024年内蒙古高考平行志愿按照“考生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顺序”的原则进行投档,即按录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一次性投档。
投档规则
(一)高校特殊类型招生考生的投档规则
获得高校专项计划(不分省)等特殊类型招生资格的考生(以下简称特殊类型招生考生)参加相应高校的特殊类型招生录取,须在相应高校所在招生批次第一次填报志愿时填报特殊类型志愿(相应高校在本科一批和其他批次均设招生计划的,在本科一批填报;本科二批同理)。有关特殊类型志愿填报的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特殊类型招生考生填报志愿时间、各分数段截止时间与其他考生相同,考生若不在本人分数所在分数段填报志愿截止时间前填报,则视为放弃相应高校的特殊类型招生录取资格。
特殊类型招生中的高水平运动队计划安排在本科提前批A进行填报志愿和投档录取。
特殊类型招生考生若选择了填报特殊类型招生志愿,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按有关规定单独投档、招生院校单独录取,不占用我区已公布的招生计划,录取与否、录取何专业由招生院校决定;考生若选择填报非特殊类型招生志愿,则不享受特殊类型招生录取相关政策,与其他考生相同,按照普通类专业录取执行。特殊类型考生所填报的相应高校的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志愿不影响其他考生的各种实时动态排名。填报特殊类型招生志愿时,网报志愿系统所提供的预计投档线仅供参考,最终投档线将由相关高校按规定认定。其中,在我区有确定的招生专业和计划数且录取标准以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及上浮一定幅度为参照的高校专项计划安排在本科提前批A进行录取,填报志愿时提供动态排名。
(二)艺术类专业投档规则
1.报考本科提前批A艺术类校考高校(专业)且相应高校校考成绩合格的考生,全部投招生高校。有关校考高校高考文化课成绩破格录取的原则,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报考本科提前批A戏曲类高校(专业)的考生,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区戏曲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戏曲类专业省际联考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考生所报志愿,全部投招生高校。
2.报考本科提前批B、本科提前批C和专科提前批艺术类高校(专业)的考生,以院校专业组为投档单位,采取“分数(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办法投档。投档时,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文化课与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电子档案状态自由可投的考生中,根据考生的投档成绩、所填志愿、所报院校的计划数及投档要求等,按志愿顺序依次进行检索匹配,对匹配成功的志愿立即投档,系统不再检索该生后续志愿,该生投档过程结束;若考生所填志愿均未匹配成功,则该生本轮未能投档。
投档成绩指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艺术类专业自治区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以下公式中:A为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B为考生艺术类专业自治区统考成绩,综合成绩将四舍五入取整】。
(1)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专业的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占比为50%,即:
(2)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专业的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占比为60%,即:
(3)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的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占比为70%,即:
3.对于使用综合成绩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艺术类专业,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专业统考成绩、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或理科数学成绩,以确定考生位次。即:遇到同分的情况,不是全部投档,而是按照如上规则依次比较后,成绩高者方可投档。若如上各项成绩均相同,则全部投档。
(三)体育类专业投档规则
报考体育类本科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达到我区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届时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2024高考填报志愿专栏”所公布的投档排序成绩项(高考文化课成绩或专业课成绩)和投档比例投档;报考体育类专科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达到我区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所报志愿顺序,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投档比例投档。
(四)普通类和高职对口招生投档规则
报考普通类和高职对口招生各科类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区对应类别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美工设计类美术统考成绩须达到合格分数线),按所报志愿顺序,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投档比例投档。
(五)关于多名院校志愿和投档成绩相同的非艺术类考生投档规则
原则上不受院校投档比例所确定的人数限制(军事类院校按有关规定执行),全部投档。
(六)投档人数的计算
投档人数为计划数乘以投档比例的结果向上取整(军事类院校按有关规定执行)后的数值,例如,计划数10人,投档比例1:1.02,投档人数为11人。
录取规则
院校原则上执行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阳光高考—教育部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指定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招生章程频道发布的年度招生章程中确定的录取规则(含通过其他渠道发布的录取规则)。补充要求如下:
1.对于普通类、体育类和高职对口招生各科类,区内院校各批次均按专业志愿清的规则进行录取,即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区外院校本科批次按其向社会发布的招生章程中所明确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高职高专批录取规则按专业志愿清执行。其中,既有本科,又有专科招生计划的区外院校,其高职高专批或专科提前批录取新生可按其向社会发布的招生章程中所明确的录取规则进行。
对于艺术类,本科提前批A按高校招生章程中所明确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本科提前批B、本科提前批C和专科提前批,区内高校各批次按“分数清”的规则进行录取,即已投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区外高校按其招生章程中所明确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2.高校招生章程未明确录取规则的,或明确“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制定的专业安排办法”类似表述的,本科提前批文理科、本科一批、本科一批B以投档分为排序成绩按招生计划1:1范围内专业志愿清的规则录取;本科二批、本科二批B以投档分为排序成绩按专业志愿清的规则录取;本科提前批A艺术类,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区普通类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自治区统考成绩合格且达到学校划定的最低成绩要求基础上,依据考生校考成绩择优录取;本科提前批B、C以及专科提前批艺术类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自治区统考成绩均达到我区艺术类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考生投档成绩择优录取。本科提前批体育类一律以公布的投档成绩为排序成绩项按其招生章程中所明确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3.考生择优录取规则:
对于“动态排名、精确定位”填报志愿模式,为了反映投档线上优先录取考生的情况,填报志愿系统将在排名信息中显示当前投档线上具有优先录取资格考生的人数,并在阶段性填报情况统计的考生个人信息中注明“投档线上优先录取”字样。
对于已投档考生,当考生录取排序成绩相同时,首先要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优先录取政策,其次要执行高校招生章程中所明确的择优录取规定。
若高校招生章程中未明确择优录取规定,则按如下规则择优录取:
对文科和蒙授文科考生,依次按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下同)、文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对理科和蒙授理科考生,依次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对艺术类考生,依次按专业统考成绩、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或理科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对以高考文化课成绩排序投档的体育类考生,依次按专业统考成绩、语文、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或理科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对以专业统考成绩排序投档的体育类考生,依次按高考文化课成绩、语文、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或理科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对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各科类考生,依次按高职专业课综合、语文(高职蒙古语文)、高职数学、高职英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