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高考加分政策和加分项目有哪些参考
四川高考加分政策保留“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等全国性加分项目,小编整理了四川高考加分的相关内容,供考生参考。
一、四川高考加分政策和加分项目
01 加分政策第一类是保留项目且分值不变,有三种对象:
1.烈士子女考生,加分分值为20分;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加分分值为20分;
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考生,加分分值为10分。
第二类是保留项目但分值减少,有两种对象: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从2024年起,加分分值由10分统一调整为5分。
第三类是项目和分值都有调整。
这类按录取院校分2024年、2025年、2026年分步到位。
从2024年起:
1. 部委属、外省属高校录取时
攀枝花市东区和西区的考生不再享受民族地区加分;
三州十七县两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分值由本一批次25分、其他批次50分、艺术体育类专业35分统一调整为20分,汉族考生加分分值由本一批次10分、其他批次25分、艺术体育类专业20分统一调整为10分。
三州十七县两区指的是:
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攀枝花市仁和区、米易县、盐边县,泸州市叙永县、古蔺县,绵阳市平武县、北川县,乐山市金口河区、峨边县、马边县,宜宾市珙县、筠连县、兴文县、屏山县,达州市宣汉县,雅安市荥经县、汉源县、石棉县、宝兴县
2. 2024年省属院校录取时, 三州十七县两区加分分值不变。
从2025年起:
按2024年分值加分,但享受民族地区高考加分的考生资格条件由高考前在实施区域内具有连续三年完整户籍,调整为“高中阶段在实施区域内具有连续三年完整户籍、学籍和实际就读(不准挂学籍)”,也就是需要“三统一”才能加分。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均不再享受民族地区高考加分。
注:实施区域。实施区域指“民族地区考生加分”项目实施范围县,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加分区域。
例如:某考生,户籍为荥经县,学籍和实际就读在汉源一中,高中三年都在汉源一中就读,回荥经参加高考视为符合“三统一”。如果此生学籍挂汉源一中,实际在双流中学就读,则不符合“三统一”,不能享受加分。
二、四川高考加分审核规则和流程
(一)政策加分由符合条件的考生本人在高考报名时到当地招生考试机构申报,签署《高考政策加分申报及诚信承诺书》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其中:
1.少数民族考生的资格审查由县级及以上民族工作部门负责并出具证明;
2.“烈士子女”资格审查由县级及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并出具证明;
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资格审查由县级及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并出具证明;
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侨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属”【即全国性加分项目“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以外的“侨眷和港澳同胞及其眷属”】资格审查分别由市级及以上侨务部门和台办负责并出具证明;
5.“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资格由省军区负责审核。
(二)各县(市)招生考试机构汇总后进行本级公示,同时报市招生考试机构。
(三)各市招生考试机构汇总本市具有加分资格的考生名单,要在本市招生考试机构网站进行公示。
(四)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对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6个月,接受社会监督。
三、36个与高考加分相关的项目
1、学科类加分项目:
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参加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计算机等学科的奥赛,成绩优异者可以获得高额加分。
科技创新项目:参与科技创新活动,如科研项目、发明制作等,获得奖励即可加分。
学术竞赛:参加各类学术竞赛,如文学、历史、地理等,取得优异成绩可获得相应加分。
专业技能比赛:参与技能比赛,如程序设计、机器人、英语口译等,获得奖项即可加分。
2、社会实践类加分项目:
志愿者活动: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如义务劳动、扶贫帮困、环保行动等,累计一定时长可获得加分。
社会实践研究:开展社会调查、研究课题等,撰写相应报告并取得成果,可获得加分。
社会实践实训:参与社会实践性实训,如实习、校外实践等,获得实践证明即可加分。
社团、团队活动:参与学校社团或团队活动,如学生会、文艺团队等,表现优秀可获得加分。
3、文体艺术类加分项目:
艺术特长:参加音乐、舞蹈、绘画、书法等特长项目,取得相应级别证书即可加分。
文艺演出:参加学校或社区的文艺演出,如话剧、歌唱比赛等,获得奖项可获得加分。
体育比赛:参加学校或地区的体育比赛,如篮球、足球、田径等,获得奖项即可加分。
文体竞赛:参加各类文体竞赛,如诗歌、散文、摄影等,取得优异成绩可获得相应加分。
4、社会荣誉类加分项目:
全国奖励:获得全国性奖励,如“全国优秀学生”、“全国三好学生”等,可获得高额加分。
地方奖励:获得地方性奖励,如“市级优秀学生”、“市级文明少年”等,可获得适当加分。
学校奖励:获得学校颁发的奖励,如“校级优秀学生”、“校园文明之星”等,可获得一定加分。
学科竞赛奖项:在学科竞赛中获奖,如数学、物理、化学等学科,取得优异成绩可获得加分。
5、特殊类加分项目:
学科拔尖人才:被认定为学科拔尖人才,可获得高额加分。
校考特长项目:在校内举办的特长项目考核中表现突出,可获得适当加分。
特殊贡献奖励:对学校、社区有特殊贡献,如在重大活动中担任重要角色等,可获得一定加分。
学科创新能力:在学科创新能力评价中取得突出成绩,可获得一定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