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两会关注留守儿童,关爱6100万留守儿童让爱不再留守

|来源:新高考网

【代表委员观点】

为留守儿童打开“便利之门”

多年来,社会各界对于留守儿童的关注很多,但是,他们的悲切境遇却接二连三地涌入公众的视线。现实究竟该如何改变?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洪宇: 

实施免费阅读行动将有利于推动国家全民阅读活动,着力保障农村留守儿童的基本阅读需求。国家可以借鉴以往经验,实行“分类承担”,即东部发达地区由自己全额解决,中部一般发达地区由中央与地方各自承担50%,西部欠发达地区中央承担70%,地方承担30%,分解之后财政压力更小。 

全国人大代表、贵州大学校长郑强: 

各地应为留守儿童设立一个统一的管理机构,但从长期发展来看,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还是要把重心放在经济建设方面,并且需要经济、教育和文化同步发展。 

全国政协委员、著名演员巩汉林:

现在的经济社会发展获得了巨大成功,反过来,我们更应该将红利返还给这些进城务工人员,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实在在的问题。尤其在北京这些一线城市,外地孩子想上学手续特别繁琐,有时候觉得城市似乎不是要包容这些人,而是设置门槛使这些人不进来,我认为这是不可取的。 

为留守儿童与父母之间搭建桥梁

《中国留守儿童心灵状况白皮书(2015)》指出,中国有近1000万留守儿童“一年到头见不到爸妈”,有一半以上的农村儿童每年与父母见面的次数少于5次。

全国人大代表、广西柳州市柳北区初中生物教师谢世梅:

要强化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制订政策措施,鼓励社会力量帮助留守孩子回到父母身边,同时,鼓励外出农民工回乡创业。对于农民工流入地的城市,应该在廉租房、农民工子女就地入学方面提供更多帮助。  

全国人大代表、西北大学副校长高岭:

针对留守儿童教育中的父母缺位问题,开发建设留守学生教育管理服务系统,实现信息交互、情感交流、家校师生的互通。对于贫困边远地区,在扶贫资金中保障网络接入的资金投入,确保各类信息平台畅通,为留守儿童和父母、学校之间架起信息通道,促进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 

全国政协委员、香江集团总裁翟美卿:

留守儿童最需要的毕竟还是双亲的陪伴,政府和社会可以提供帮助,但无法替代家庭的角色。建议劳动力流入地政府尽可能放宽对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和进入幼儿园的限制,降低门槛,让有经济能力的父母将14岁以下的孩子能够带在身边就学和生活。 

学校撑起留守儿童的“半边天”

根据教育部统计,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中农村留守儿童共2075.42万人。为加强关爱留守儿童,要加大教育部门和学校关爱保护力度。 

全国人大代表、石家庄市第二中学校长、党委副书记邵喜珍:

应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的配套设施建设,加大对贫困村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投入力度,改善贫困村教育教学条件。改扩建一批寄宿制学校,动员留守儿童转入学校寄宿,尽量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住宿便利,让留守儿童在老师、同学的群体中成长,让留守儿童得到更多关爱。 

全国人大代表、广西大化县高级中学教师蓝春桃:

由于父母长期不在身边,留守儿童在家庭教育、道德习惯养成方面普遍有所缺失,因此更需要在学校接受正确的引导,尤其是在小学这一重要的习惯养成学段。 

全国政协委员、伊利集团董事长潘刚:

学校作为事关留守儿童身心健康的重要场所,也当为其撑起“半边天”,做好保护留守儿童的考题。寄宿制学校是关爱保护留守儿童最有效的途径,多一些情感投资,多一些耐心疏导,多一份责任关怀,努力创造“吃在学校解食优、住在学校受关爱、学在学校学知识、乐在学校感幸福”的条件,要在“管、护、教、娱”上全方位下功夫。 

【政策解读】

让每个留守儿童都生活在爱的阳光下

国务院2月14日公布的《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提出,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家庭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不论是儿童保护还是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留守儿童都是我国难以回避的重点人群。

【父母:依法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家庭监护是保障儿童健康成长的基础制度。但在当前我国城镇化的大背景下,农民工的频繁流动导致很多留守儿童处于缺乏父母关爱甚至有效监护的状态。父母要依法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即使父母外出务工,也不能逃避这种法律责任。 

【学校:对农村留守儿童受教育情况实施全程管理】利用电话、家访、家长会等方式加强与家长、受委托监护人的沟通交流,了解帮助监护人掌握农村留守儿童学习情况,提升监护人责任意识和教育管理能力;帮助农村留守儿童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加强与父母的情感联系和亲情交流。 

【基层乡镇政府和居村委会:强化监护监督职责和评估帮扶职责】村(居)民委员会要定期走访、全面排查,及时掌握农村留守儿童的家庭情况、监护情况、就学情况等基本信息;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建立详实完备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台账,一人一档案,实行动态管理。 

【公安、民政:各司其职确保留守儿童权益保护】对虐待或遗弃农村留守儿童的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公安机关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必要时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情节恶劣构成虐待罪或遗弃罪的,要立即立案侦查;县级民政部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快孵化专业社会组织,依托社会组织培养专业服务人员。>>>详细

四川凉山州布拖县火烈乡留守的姐弟俩走在寒风凛冽的求学路上。(胡全摄)

【专家观点】

段成荣:站在国家发展高度看留守儿童问题 

农村家庭外出打工的通常都是父亲,母亲外出则多是父亲因为教育、身体或技能方面的原因出不去。这样的家庭在农村地区处于更弱势的地位,表现出来的结果就是这他们的子女在就学等各方面,甚至包括身体和智力条件方面,都或多或少受到一些影响,这样的孩子特别需要关注。>>>详细

童小军:留守儿童问题不能孤立化 

我们在应对留守儿童问题时有一个很大的不足,就是把问题孤立化。实际上,留守儿童的问题大多也是中国儿童的问题,只是留守儿童表现的程度更严重,这点在家庭教育问题方面比较明显。>>>详细

叶敬忠:以人的福祉为终极目标是解决留守问题的根本 

过度聚焦于对留守人口的生活及其所受影响进行展示和分析,难以脱离表象层次,研究和解释的深度显得不够。对农村留守人口问题的思考,需要“超以象外,得其环中”,才有可能把研究从“是什么”推进到“为什么”的层次。>>>详细

鹿永建:父亲对孩子生命的支撑作用影响一生 

解决留守儿童问题,我们需要有中国的家庭法。对于留守儿童及其家庭的支持,则更多地需要通过社会组织去完成,因为这是一项细腻的工作,而不是推动性的,这恐怕是政府失灵的一个领域。>>>详细

姚建平:用儿童福利包提高留守儿童关爱实效性 

儿童服务福利对于留守儿童来讲,应该成为改变他将来人生处境的一个重要的手段,而不仅仅是简单的救助,民政部门所做的救助实际是没有反贫困功能的。在完整的福利包中,每一个服务项目中都有专业的人员,大多服务都是一对一的。>>>详细

【媒体评论】

关爱保护留守儿童,教育大有可为 

从教育层面看,如何更好地为农民工随迁子女在城市接受教育提供保障,同样至关重要。虽然近年来解决随迁子女在输入地就学取得了积极进展,但各地情况尚不平衡。鼓励输入地充分挖掘潜力,积极吸收随迁子女在当地接受义务教育、学前教育,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异地中高考政策,无疑是一个重要政策取向。>>>详细

让留守儿童“快乐留守” 

乡村学校既承载着乡村孩子与家庭的梦想,又是乡村的希望所在。发展好乡村教育,办好乡村学校,让每一个无奈留守的乡村孩子能够快乐地留守、自主地成长、幸福地生活,让每一个无奈流动的父母能够安心地外出务工,这不仅对解决当下留守儿童问题具有极强的现实意义,而且对推进精准扶贫,阻断贫困在乡村代际间的传递,具有深远而持久的影响。>>>详细

用法治呵护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长期以来,由于不少地方政府始终把留守儿童管理作为家庭的“家务事”看待,普遍认识不足、责任不清,也鲜有问责追责、约束制裁。现在,在公共管理方面,不少地方政府已经看到“留守儿童后遗症”的不利影响,例如基层人才发展的脱节、未成年人身心发展受到抑制、社会和谐程度降低。>>>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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