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规划建设万人以上小区需配建幼儿园和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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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人以上小区配建幼儿园、小学,3万人以上配建初中,8万人以上配建高中……记者15日获悉,《湖南省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已正式出台,将于7月1日起施行。
随着城市规模扩大,新社区不断出现,而中小学、幼儿园等配套资源跟不上,容易导致“入学难”“入学贵”。为破解这一问题,条例规定,设区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进行新区开发、旧城改造应当配套建设中小学校、幼儿园。
同时明确,规划建设1万人以上居民住宅区的,应当规划配置幼儿园、小学;规划建设3万人以上居民住宅区的,还应当规划配置初中;规划建设8万人以上居民住宅区的,还应当规划配置普通高中。如规划建设的住宅区居民数量未达到上述规定标准,但需承担周边区域适龄儿童、少年入园、入学需求的,也应当相应规划配置中小学校、幼儿园。
条例规定,设区的市(州)、县(市、区)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科学确定农村中小学校布局,合理设置教学点或者设置寄宿制学校。农村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用地经依法批准,可以使用集体建设用地,支持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中小学校、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