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湖南产假国家规定【汇总】
湖南出台了产假新政策,那么2017年湖南省产假最新规定是怎样的呢?下面快随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2017湖南产假国家规定
3月30下午,湖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 经过分组审议,修正案将男方护理假由修正案草案提出的15天变更为20天;女方产假为158天。但11月9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官网发布《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
3月30下午,湖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
经过分组审议,修正案将男方护理假由修正案草案提出的15天变更为20天;女方产假为158天。
但11月9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官网发布《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女职工产假待遇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生育津贴天数及标准仍按《湖南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有关规定执行,按98天发放生育津贴,新增加的60天产假视同出勤,其工资福利等有关待遇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发放。
这项新规取消了晚育女方30天产假和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女方30天产假,对所有依法生育子女的女方都增加了60天产假。
休假期间工资福利怎么算?
《通知》规定,国家规定的产假期间由生育保险基金发放生育津贴,支付生育津贴天数及标准仍按《湖南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79号)有关规定执行,即按98天发放生育津贴,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孩子,增加产假15天。
新增加的60天产假暂不纳入我省生育保险生育津贴发放范围,女职工在此期间视同出勤,其工资福利等有关待遇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发放。待国家《生育保险办法》出台后,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这项新规取消了晚育女方30天产假和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女方30天产假,对所有依法生育子女的女方都增加了60天产假,这也意味着,湖南女职工可享受98天+60天,共158天的产假!
产假有何变化
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共98天)外增加产假60天,共计158天。
新规又进行了调整:
1、取消了晚育女方30天产假和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女方30天产假,对所有依法生育子女的女方都增加了60天产假;
2、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孩子,增加产假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