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公租房申请条件和材料手续(有哪些小区)
公租房一般指公共租赁房。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小编整理了广东公租房申请条件和材料手续(有哪些小区),快来看看吧!
一、广东公租房申请条件
申请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我市城镇户籍或暂住证,并年满18周岁;
(二)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
(三)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并连续缴纳1年以上社会保险费;
(四)申请廉租租金标准保障的住房困难家庭应同时提供民政部门年度认定的低保、低收入对象或优抚对象证明。
二、广东公租房申请材料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需提供的证件:
(一)户口簿或暂住证、劳动(聘用)合同;
(二)家庭成员身份证件;
(三)婚姻状况证明;
(四)住房情况证明(自有房屋证明由房屋产权部门出具);
(五)社会保险费缴纳证明;
(六)用工企业出具的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担保证明;
(七)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低收入家庭或优抚对象证明(单指符合原廉租保障家庭)。
三、广东公租房申请有哪些小区
1:线下去户口所在街道办咨询最新房源情况,外地户口去公司注册地所在街道办咨询房源最新情况。
2:广东住房保障网上能查询每个月的房源情况公示:点击查看
四、广东公租房申请流程及地点
办理流程
1、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由申请人向市住房保障办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交相关办理材料:
2、市住房保障办受理申请人的申请后,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经审核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对外来务工人员,在所在单位公示;对本市居民,在户籍所在社区公示,同时市住房保障办在市住房保障网上公示,公示期均为7日。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准予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
4、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市住房保障办提出复核申请,市住房保障办在15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
办理地址
户籍所在地区房管局和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