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公租房申请条件和材料手续(有哪些小区)

|来源:新高考网

公租房一般指公共租赁房。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小编整理了德阳公租房申请条件和材料手续(有哪些小区),快来看看吧!

德阳公租房申请条件和材料手续(有哪些小区)

一、德阳公租房申请条件

德阳市市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以提出申请:

(一)申请人登记为德阳市市区城镇区域居民户口满5年;

(二)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含16平方米)。

德阳市市区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以提出申请:

(一)申请人登记为德阳市市区城镇区域居民户口满5年;

(二)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含16平方米)。

德阳市市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以提出申请:

(一)申请人登记为德阳市市区城镇区域居民户口满5年;

(二)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含16平方米)。

德阳市市区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以提出申请:

(一)申请人登记为德阳市市区城镇区域居民户口满5年;

(二)本年度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德阳市市区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家庭人均年收入按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来确定,上年度德阳市市区人均可支配收入以国家统计局德阳调查队发布的数据为准);

(三)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无自有产权住房、其他政策性住房且未承租公房。

德阳市市区新就业无房职工,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以提出申请:

(一)具有普通高中、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

(二)自毕业的次月起计算,毕业不满5年(不含5年);

(三)已与用人单位(用人单位须有工商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签订聘用合同或其他用工证明并缴纳社会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具有进入单位的证明文件;

(四)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德阳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其他政策性住房且未承租公房。

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以提出申请:

(一)户籍在德阳市市区范围以外;

(二)在德阳市市区内工作并实际居住均满2年,实际居住时限以公安机关警务综合平台实有人口信息登记时间起算;

(三)本年度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德阳市市区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四)已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其他用工证明;

(五)截止申请之日连续在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旌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

(六)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在德阳市市区无自有产权住房、其他政策性住房且未承租公房。

温馨提示

本办法中的自有产权住房是指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在德阳市市区范围内已办理登记或网签备案的住房,包括商品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

本办法中的共同申请人是指配偶、未成年子女或已成年正在接受全日制教育的子女,以及与提出申请的监护人共同生活的被监护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请公租房:

(一)在申请之日前2年内(含2年)在德阳市市区买卖、赠与、拍卖或其他方式转让房屋的;

(二)已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和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政策的家庭,不得承租公共租赁住房;

(三)未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满足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的除外;

(四)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登记机动车辆价值(不含税价)超过8万元的(残疾人专用车除外);

(五)有登记或网签备案的非住宅房屋;

(六)其他不符合保障条件的。

二、德阳公租房申请材料

德阳市市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或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由申请人向德阳市住建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书面申请书;

(二)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

(三)婚姻状况证明,主要如下:

1.结婚证;

2.单身的,须出具面婚姻情况书面承诺书;

3.离异的,须出具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材料或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多次离异的,应提供每一次的离婚材料);

4.丧偶的,须提供丧偶相关证明;

(四)由民政部门出具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证明、低保证明或低收入证明;

(五)居住证明;

(六)共同申请人是未成年人或全日制在校就读学生的,须出具学校就读证明和出生医学证明。

德阳市市区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由申请人向德阳市住建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书面申请书;

(二)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

(三)婚姻状况证明:

1.结婚证;

2.单身的,须出具婚姻情况书面承诺书;

3.离异的,须出具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材料或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多次离异的,应提供每一次的离婚材料);

4.丧偶的,须提供丧偶相关证明;

(四)收入证明;

(五)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或其他用工证明;

(六)居住证明;

(七)共同申请人是未成年人或全日制在校就读学生的,须出具学校就读证明和出生医学证明。

新就业无房职工的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由所在单位统一向德阳市住建局书面提出(不受理个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须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或其他用工证明,若共同申请人无工作单位,由其出具书面承诺书并捺印;

(二)书面申请书,申请单位在申请时须明确入住人员;

(三)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

(四)婚姻状况证明:

1.结婚证;

2.单身的,须出具婚姻情况书面承诺书;

3.离异的,须出具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材料或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多次离异的,应提供每一次的离婚材料);

4.丧偶的,须提供丧偶相关证明;

(五)申请人的学历证明;

(六)申请经批准后,由申请人、所在单位与德阳市住保中心签订三方合同。

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由申请人向德阳市住建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书面申请书;

(二)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

(三)婚姻状况证明:

1.结婚证;

2.单身的,须出具婚姻情况书面承诺书;

3.离异的,须出具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材料或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多次离异的,应提供每一次的离婚材料);

4.丧偶的,须提供丧偶相关证明;

(四)收入证明;

(五)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或其他用工证明;

(六)居住证明;

(七)共同申请人是未成年人或全日制在校就读学生的,须出具学校就读证明和出生医学证明。

经德阳市人才办认定的市本级及德阳经开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户籍在我市的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户籍在我市的部分优抚对象(部分优抚对象是指德阳籍荣立二等功以上复转军人、一至四级伤残军人、因战五至八级伤残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和病故军人遗属)且在德阳市市区内无住房的,提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不受户籍、收入限制。租金按照德阳市市区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标准收取。

委托他人办理公共租赁住房的,需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

三、德阳公租房申请有哪些小区

1:线下去户口所在街道办咨询最新房源情况,外地户口去公司注册地所在街道办咨询房源最新情况。

2:德阳住房保障网上能查询每个月的房源情况公示:点击查看

四、德阳公租房申请流程及地点

办理流程

1、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由申请人向市住房保障办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交相关办理材料:

2、市住房保障办受理申请人的申请后,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经审核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对外来务工人员,在所在单位公示;对本市居民,在户籍所在社区公示,同时市住房保障办在市住房保障网上公示,公示期均为7日。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准予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

4、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市住房保障办提出复核申请,市住房保障办在15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

办理地址

户籍所在地区房管局和街道办事处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