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不动产权统一登记实现,吉林不动产登记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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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记者从省国土资源厅获悉,为切实方便企业和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提升服务能力水平,我省公布9个市(州)、42个县(市、区)的总计64个不动产登记服务机构的办事咨询和投诉举报电话,这是我省通过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能力来支持项目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新举措。
据了解,省国土资源厅以“窗口同设、服务优化、权利延续、预案防患”的基本原则,逐步完善我省不动产登记服务体系建设。窗口同设,即科学合理设立不动产登记窗口,市、县尽可能将登记与审批、交易、税务等窗口设在同一办公地点,提高民众办事效率。服务优化,即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和网站,公开登记所需材料目录、示范文本和办证指南等信息,对于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审核、盖章等手续和材料,不得要求当事人提供,不得作为不动产登记的前置条件,不得纳入不动产登记业务流程,切实方便企业和群众登记。权利延续,即强调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不变不换”的原则,已依法颁发的各种证书继续有效,权利不变动、簿证不更换。制定应急预案,做足预案防患,保证办事流畅度和秩序有序。(记者李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