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与流程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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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天津公积金提取流程是怎么样的?
那么,2018年天津公积金提取流程是怎么样的?
一、贷款提出申请。
公积金贷款人需要先向单位提出贷款申请,单位核实之后出具带公章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公积金贷款人持申请书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
二、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
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接到公积金账户持有人提交上来的材料之后对其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审核需要3个工作日;3个工作日之后公积金管理中心会给出是否可以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的结果。同时,公积金管理中心也会给获得通过公积金贷款人出具《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通知书》。
三、到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公积金贷款人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龙卡或储蓄卡、管理部或分中心审批同意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及出具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通知书》,当日到受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四、公积金管理中心放款
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符合条件的公积金账户持有人作出最终的审批。审批通过之后,公积金管理中心会给受委托银行划拨委贷基金;委托银行在收到委贷基金之后,给公积金账户持有人的银行账户放款。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公积金管理政策规定注销个人账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至少应保留一块钱的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