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与流程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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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住房公积金

提取条件

部分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应保留不低于壹佰元的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2、房改房补交土地收益金或者经济适用房补交土地出让金的;

3、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的;

4、承租住房租金超出家庭工资收入20%的;

5、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单位自管公房的;

6、本人、配偶或者未成年子女患有特殊病种的;

7、遭遇重大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8、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全额提取

贵阳住房公积金全额提取条件

全额提取: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到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4)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女年满45岁、男年满50岁的;

(5)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符合部分提取使用条件的;

(6)本市户籍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满1年或者转入集中封存户满1年以上(含1年)并未建立新的劳动关系的;

(7)非本市户籍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8)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余额;

(9)调离本市的;

(10)其他特殊情况。

部分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应保留不低于壹佰元的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2)房改房补交土地收益金或者经济适用房补交土地出让金的;

(3)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的;

(4)承租住房租金超出家庭工资收入20%的;

(5)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单位自管公房的;

(6)本人、配偶或者未成年子女患有特殊病种的;

(7)遭遇重大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8)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9)其他特殊情况。

提取材料

公积金提取必备的共同材料

1、填写《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备案的专用章)。

2、提取申请人及代办人身份证明资料

①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代办人身份证明资料:委托他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及相关证明;单位经办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经办人办理两人以上(含两人),还需提供《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

4、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余额的,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已进入集中封存户的职工在提取时需提供《贵阳市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凭证》原件;

6、提取原因的证明资料。

租房提取公积金材料

租房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

一、提取条件

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符合以下情况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租:

(1)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2)职工本人及配偶在贵阳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

(3)职工本人及配偶从未使用过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或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4)职工本人及配偶未办理过贵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提取材料

职工申请提取时应提供以下材料所需资料:

(1)职工身份证原件。

(2)相关婚姻证明原件。

(3)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直管公房的,应提供《贵阳市公共租赁住房合同》,享受公租房补贴的还需提供公共租赁住房补贴存折。

(4)租住商品住房的,应提供由贵阳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职工本人及配偶无房证明。

注:以上所需资料时效为三个月。

三、提取申请次(套)数

职工及其配偶同时租住两套(含)以上住房的,每年只能就一套住房提出一次提取申请。次年提取申请应间隔12个月,同时应按规定重新提供相关所需资料。

四、提取金额

职工因租住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租住公租房的提取金额不超过职工申请时12个月内实际已支付的租金金额;

(2)租住商品住房的不得高于贵阳市住建部门公布的每平方米住房租金市场指导平均价乘以建筑面积70平方米的年房屋租金金额。

提取流程

1、受理。到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部)领取并填写《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2人以上的还需领取并填写《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清册》;

2、审批。持单位合适盖章后的表格和相关资料到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通知书》。

3、办结。持《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通知书》、《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英航办理提取手续。

提取额度

1、购、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最高额度不能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每年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额度,不得超过一年还款本息总和

3、提前偿还贷款的:提取本人及配偶(或共贷人)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额度,不得超过剩余贷款本息总和。

4、补交土地收益金或偿还住房贷款的:最高额度不能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5、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20% )的:在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内,一年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最高额度为年房租超过年工资收入20%以上的部分(即:年房租-家庭年工资收入*20%)。

提取时间

提取时间间隔: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即需间隔满十二个月以上方可再支取

到账时间:4个工作日内

贵阳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间

1、凡购买预售房、现房或拆迁安置房,款未付清的,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必须以转账的方式划入售房单位账户。

款已付清的,应当自购房款付清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

购房时未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经核实提取记录后,可在其取得产权证十二月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以转账的方式划入购房人个人账户,一套住房只能办理一次提取。

2、购二手房、职工参加单位集资建房或购买单位房改房、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款已付清的,应当自行为发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以转账的方式划入购房人个人账户,逾期不再追溯办理。

购二手房的,须先办理过户手续,才能办理提取。

3、按期归还住房贷款、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20%、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可每年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间隔时间为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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