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买房限购政策,东莞外地人买房限购政策细则(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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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加强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市住建、国土、房管、工商、发改、金融、宣传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规范房地产市场信息发布和房地产销售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企业不得利用互联网从事非法金融业务或与互联网平台合作开展非法金融业务,坚决打击“首付贷”、“众筹购房”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中介机构行为。加大房地产广告监督管理力度,严肃查处和曝光发布包含虚假、欺骗、诱导性质内容广告的企业、媒体和个人。人行、银监等金融监管部门配合住建、房管部门加强各类信贷资金监管力度,防止违规资金流入房地产市场。

七、创新住房保障方式,建立完善科学的住房保障体系

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逐步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制定支持住房租赁消费的优惠政策措施,引导城镇居民通过租房解决居住问题,形成先租后买、梯度消费、购租并举的住房消费模式。搭建住房租赁平台,发展规模化专业化住房租赁机构,提高房屋租赁市场的透明度和运行效率,拓展房屋租赁的新兴配套服务领域。研究完善公租房货币化的相关政策措施,提高公租房等保障方式的覆盖率和普惠度。鼓励和支持镇街、园区盘活存量资源,加强对人才住房的支持力度。加快建立人才住房供应和分配体系,规划建设一批人才公寓,形成面向人才量身定做且具有政策优惠性质的住房。同时,通过制定相关配套政策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

八、加强信息公开,正确引导舆论

市统计部门在继续做好新建商品住房销售情况公布的基础上,定期公布全市及各镇街(园区)商品住房库存情况(即可售面积、套数),进一步提高透明度。宣传、住建、国土、房管、发改、工商等部门强化协作联络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通报信息,对不实报道要及时、主动澄清。相关部门加强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打击违法投机等方面的宣传解读,引导居民理性购房,为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九、加强部门联动,完善房地产调控联席会议制度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市住建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房管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工商局、市统计局、市金融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东莞银监分局等部门参加的房地产市场调控联席会议制度,指导、协调、推进全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测、分析和研判。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研究,及时完善相关监管措施。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全面监管,保障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延伸阅读:

东莞住房限购政策到底如何执行?

家庭成员老人与成年子女均有独立购房资格

通知对于购房家庭作出明确认定。

即购房家庭成员范围为“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家庭成员中的成年子女具有独立购房资格。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中只要有一人拥有东莞市户籍,即认定为“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如果家庭中的子女已经成年,但尚未结婚;或者家中有老人的,他们的购房资格如何计算?”东城吴小姐仍有些困惑。

对此,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回应解读说,住房限购的购房家庭不以“户口簿家庭”为计算单位,范围仅指向“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这也就意味着,家庭中的老人和成年子女均有独立购房资格。

比如,一个家庭中,夫妻双方名下已经拥有两套住房,但老人名下无房无贷,如果以老人名义购房,仍为首次购房,按首套房计算。

但上述负责人提醒,家庭中成年未婚子女名下住房,在其结婚组成新的家庭后,该住房套数将计入其家庭住房套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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