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工资扣税标准,江苏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及计算方法
现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点为3500元/月,也就是说明月工资超过3500元就要缴税,但是超过3500元/月还是会分不同等及进行计税的,相关的计税步骤为:
步骤一:2017年个人所得税起征点3500元/月,在下表列示的7级中,找到自己相对应的税率及对速算扣除数。级数 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元)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1 < 4500元 5 02 4500元-7500元 10 753 7500元-12000元 20 5254 12000元-38000元 25 9755 38000元-58000元 30 27256 58000元-83000元 35 54757 > 83000元 45 13475
步骤二:算出自己的应纳税额=本人月收入(扣除三险一金后)-个税起征点(3500元)
步骤三:算除自己的个税=应纳税额×对应的税率-速算扣除数个税计算方举列:某公司职员在扣除三险一金后的月收入为9000元,位于上表中的3档。对应的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525,应纳税额为(9000元-个税起征点3500元)=5500元个税=5500元×20%-525元=5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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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个人在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纳税申报。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2.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在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税法第二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所得的,同项所得合并计算纳税;所述第一项指工资、薪金所得,第二项指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第三项指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所得;合并纳税指纳税人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同一项目两处收入要合计,且只能减除一次费用扣除标准;
3.自行申报的原因:由于公司发放工资,他们只负责给自己员工发放的工资扣税,因此每次计算个人所得税时,都要减除个人所得税起征点3500元,这样处理就造成了多次减除,个人所得税计算自然会比实际应缴有所减少,所以少缴税的应要补缴,也就是取得在中国境内两处或两处以上所得合并纳税,由个人自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