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高龄老年人补贴政策,新疆老年人优待证申请条件和方法(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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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条 享受高龄津贴待遇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各区(县)民政部门每季度都应组织辖区内的街道办事处、乡(镇)、居
  (村)委会对享受高龄津贴的老年人进行入户调查,发现问题要按相关规定予以纠正。
  享受高龄津贴的老年人户籍迁出的,应到原户籍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办理注销发放手续,到现居住地办理高龄津贴申请手续,迁出当月的津贴由迁出地按规定发放,自迁出的次月起由迁入地按规定发放。
  享受高龄津贴老年人死亡的,次月起停止发放高龄津贴。
  第九条 区(县)民政部门应加强对高龄津贴工作的管理,完善审批程序,健全档案、账目管理制度。区(县)民政部门要对本辖区享受高龄津贴待遇的人员实行常规档案、微机档案双重管理制度。常规档案要编制档案编号,设专柜存档。同时,做好信息微机录入工作,实现微机化管理和微机网络传输。
  第十条 从事高龄津贴审批和发放工作的机构和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符合高龄津贴条件的申请人提出的申请拒不办理或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给予办理的;
  (二)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贪污、套取、截留、挤占、挪用、扣押、拖欠或不按规定发放高龄津贴的。
  对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非法手段骗取高龄津贴的,要严肃处理,追回高龄津贴资金,情节恶劣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1年7月1日起实施。

乌鲁木齐高龄津贴按月领老人社区都头痛
高龄津贴原来按季发放,每三个月老人到社区领取一次,可近日有部分老年人致电本报热线反映,高龄津贴领取方式变成了按月领,这使得不少腿脚不便的老人直叹气,抱怨“每月都要往社区跑一趟,太折腾了。”
  李文豹今年82岁,住在乌鲁木齐市青年路日月星光花园小区。两年前,李文豹开始领取每月50元的高龄津贴,在每个季度初期一次性领取一个季度150元高龄津贴,一年共领四次。
  按照规定,高龄津贴需要到户籍所在地社区领取,而李文豹属于“人户分离”的情况,每次领取高龄津贴,他都得搭乘出租车到户口所在地的春风巷社区。7月23日,当李文豹又一次去社区领取今年第三季度的高龄津贴时,被告知:以后,高龄津贴改为每月一领。
  李文豹回家算了笔账:按月领50元高龄津贴,每次来回打车费就要花去20元,以前一年跑四次就行了,现在月月都得往社区跑,是挺麻烦的,“我都这把年纪了,还能享受到国家的好政策,本来是件大好事,可我腿脚不利索,只能来回打车,就那么几十块钱,2/5都搭在车费上了。”李文豹叹了口气,“这好好的事,咋办成这样了?”
  今年85岁的李秀英也同样感到麻烦。“人上了岁数,眼也花了耳朵也背了,腿脚也跟不上趟。我家离社区不需要坐车,走路就能到,但得过两条马路。车多,车速也快,我拄个拐棍过马路可害怕了。原来三个月领一次我都觉得不方便,现在每个月得领一次,更不方便了。”
  “能不能把这钱先放在社区,累计到三个月,我们再过去领一次?”家住小西门附近的邓文华老人提议,“钱数又不多,我们老年人也不急着用,放在社区我们也放心。”
  □部门回复
  每月要上门确认
  老龄专干吃不消
  高龄津贴三月一领变成一月一领,这是社区新的规定吗?7月28日,记者联系到春风巷社区,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接到了上级部门的通知,按季发放高龄津贴改为了按月发放。据了解,不止是春风巷社区,从7月起,天山区各社区也都将原来每季一领的高龄津贴变为每月一领,而高新区(新市区)更是从今年4月就开始实行每月一领的制度。

新疆老年人补贴政策,国家对60岁以上老人补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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