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陪产假国家规定,广西陪产假新规定多少天
2016最新晚婚产假规定:晚婚假取消,广西陪产假25天。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15日通过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女方增加产假50日,男方同时享受25日护理假。
修改后的《条例》规定,一对夫妻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的,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已各生育一个子女的,可以自主安排生育一胎子女。《条例》也关注到了“失独”家庭,规定因子女死亡而无子女或者只有一个子女的,可以按照条例规定自主安排。
此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女方增加产假50日,男方护理假25日。休假期间的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其工作单位不得扣减。广东省明确了不再保留晚婚假
广东省率先通过了《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其中明确取消晚婚假。随后湖北、天津、浙江、安徽、广西这五个省份的新计生条例也相继出炉,并都明确了不再保留晚婚假。
北京、上海从今年起将取消晚婚假
北京、上海两市的卫计委也均明确表态称,从今年起将取消晚婚假。目前,这两地正在酝酿新的计生条例。
吉林增加婚假十二天
此外,吉林方面也正就《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其中“晚婚的职工,凭《结婚证》增加婚假十二天”一条被删除。山东省也拟取消原有的14天晚婚假。
黑龙江、福建、重庆称晚婚假依旧可休
不过目前多数省份的新计生条例尚未出炉,不少地区仍在按照现行计生条例落实晚婚假,例如,黑龙江、福建、重庆等地表态称晚婚假依旧可休。
广西陪产假达25天
广西则将陪产假天数从原本的10天增加至25天,成为已出台新计生条例省份中陪产假最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