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棚户区改造计划及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
以来,日照市突出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重点,增加计划安排,落实建设任务,抢时间、赶进度,加快项目手续办理、项目开工和建设进度,全力推进了保障性住房建设。
公共租赁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是我市保障房建设的重中之重。今年,省下达我市实物建设保障房15000套,新增发放廉租住房补贴1105户任务。其中,公共租赁住房4000套,棚改安置房10000套,占实物建设总量的93%,分别比去年增加33%和7.5%。为超额完成建设任务,市建委及早动手调研社会需求,征求建设意见,开拓建设路径,一月落实建设项目,二月提报市政府向各区县、有关园区和企业下达了5070套公共租赁住房、10000套棚改安置房建设计划。明确开工、竣工时限,配套建设方案,细化阶段目标,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全力推进。力争多层建筑项目年底前竣工,高层建筑项目年底前完成主体施工,对完不成任务的将实行目标责任追究。公租房建设计划顺利落实,已有2处开工,其余正在办理规划、环评、立项等建设手续。10000套棚改安置房落实到各区县7大改造片区,现已陆续开工。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开辟项目绿色通道。协调市直各有关部门创新服务理念,改进服务方式,落实政策“零障碍”,审批效能“零库存”,服务环境“零距离”。将公共租赁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用地全部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用地和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用地实行划拨供应,按项目实行“点供”,住房困难职工较多的企业单位,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前提下,允许利用自用土地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免收各项行政事业性规费随到随办,科学合并压减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全天候”提供项目咨询、审批服务,保障房项目建设一路绿灯。
优化户型设计,建设环保节能宜居工程。坚持以人为本,着力提高户型设计水准。从全国征集的公共租赁住房优秀设计方案中选择部分优秀户型设计样本,提供给建设单位参考选择,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在小空间里实现基本居住功能和良好舒适条件。严格控制建设标准,新建公共租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以40平方米左右的小户型为主,严格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严格执行抗震设防和建筑节能等强制性标准,大力推行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达到节能环保和安全卫生标准。
实施保障房质量安全终身负责制。坚持抓质量安全不松懈,建百年安居不动摇。完善质量安全监管体系,项目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工程负责人,按照职责,对工程项目在设计使用年限内的质量负终身责任。所有项目在建筑物明显部位设置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责任永久性标牌,永久接受社会监督。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一查到底,公开曝光,严格追究。
加大监管力度,规范管理运行。新建公租房纳入政府职能管理部门统一监管。园区、企业利用自用土地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优先面向本园区、本企业符合保障条件的职工出租。剩余部分,可以面向社会符合保障条件的住房困难群体出租。配租情况及时报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备案。所有公共租赁住房只租不售,严禁变相进行商品房开发。进一步完善准入退出机制,条件公开,程序公正,过程透明,有进有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