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00万人中断缴社保

|来源:新高考网

  专家解读:3800万人中断交保险体现社保转移接续难

  人民网北京11月29日近日有媒体报道,目前我国有大约3亿多人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今年有累计3800万人中断交保险。数字来源于*总理在中国工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所作的经济形势报告。中断缴费原因何在?如何解决?有关专家予以详细解读。

  3800万数据哪来?

  主要集中在流动性大的农民工

  *在上述报告中指出,群众最大的后顾之忧还是社会保障,社会保障主要是养老,坦率地讲,这里面现在还是有问题的,现在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大概是3亿多人。今年有累计3800万人中断交保险,主要是部分中小微企业有困难,或者是部分灵活就业人员连续缴费15年以上后不再缴费等各种因素造成的。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灵向本网记者分析,中断交保险的现象确实存在,原因较多,包括缴费15年后误认为再多缴吃亏,也包括中断就业、失去缴费能力而中断缴费等情形。对于这一现象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并应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对于只选择缴费15年的灵活就业者,可能是钱不够花,也可能是认为超过最低缴费年数的缴费所获取的回报不明确,或不如他们预期的高,从而选择放弃缴费。”中国人民大学统计学院副院长王晓军对本网记者说,为鼓励这部分人继续缴费,以获得退休后更充足的养老待遇,要让参保者理解现行制度,即缴费越多,养老金待遇越高;缴费时间越长,养老金待遇越高。

  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秘书长唐钧接受本网记者采访时指出,3800万人主要是指流动农民工,以前流动人口可以退保,现在不能退保了,如果辞职、返乡或者离开本省工作,肯定就会出现中断交保险的情况,不用过度解读。

  财经评论员叶檀同样认为,3800万的数字看上去很大,但考虑到我国有2.63亿农民工处于高速流动状态,考虑到年轻人创业四海为家,考虑到失业在家人员,3800万也就可以接受了。

  有专家分析,由于社保关系在不同省份乃至城市间的不可转移,站在农民工的角度看,如果社保关系继续不可转移,只能提个人账户结余不能转走统筹账户,他们前期交的养老金无异是打了水漂。

  中断缴费原因何在?

不是对现行制度不信任而是不了解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采取的是“社会统筹+个人账户”的统账结合模式,社会统筹部分资金用于当期支付已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个人账户的资金用于积累,保证参保人退休时使用。有评论担忧,3800万人中断交保险的行为将加大养老金个人账户空账压力。

  “中断交社保与做实个人账户无关,但是会影响到这些流动人口到时领取的养老金收入。这其实是中国养老保险制度最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统筹账户无法全部转移接续。”唐钧表示,这部分钱都给制度吞掉了,无法跨省移动,只能留给当地支配。

  王晓军也认为,这与做实个人账户是两个不同的问题,没有直接关联。因为缴费有困难的企业,是钱不够花,不是因为个人账户是否做实;对参保者来说,为养老保险的缴费,只要能够换来退休后满意的养老金待遇就自愿缴费,实际上,有政府信用担保的名义记账账户同样可以实现这样的目标。

  按照元月施行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统筹基金以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以北京市的情况看,规定单位需将员工上一年度工资总额的20%纳入养老保险统筹账户,如从北京转移到外省市工作,统筹基金中仍有8%留在北京市内。

  浙江大学劳动保障与社会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何文炯告诉本网记者,这个问题说明,从社保制度确立之初就没有考虑到私营和乡镇企业人员的参保问题,只是为国有企业职工量身打造,而且想当然地认为国企职工不流动,因而逐步在发展改革中暴露出种种弊端。

  如此多人选择放弃参保,是否体现出对中国社保体制的不信任?王晓军表示,不是不信任,更多的是不了解。她在调研中发现,大部分参保缴费者并不清楚他们按现在缴费标准缴费在退休时大约能获得多少待遇,这需要做好社保相关的教育,也需要增加社保的透明度,方便从网站上查询到个人预期的待遇,以及测算缴费与待遇的关系。

  问题如何解决?

实现全国统筹 适应养老保险公平性流动性

  国家审计署审计结果还显示,截至底,全国有110.18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重复参加了该项保险或新农保和城居保,水平很低,由于制度设计上有问题,衔接上有障碍,所以出现了重复参保的问题。造成财政多补贴5133.58万元,2.45万人重复领取养老金3569.46万元,全国共有240.4万人跨省拥有两个以上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

  弃保人群是否包括这部分重复参保者?在国家逐渐规范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时,清理重复账户势必会产生一些弃保账户,但这部分占多大比例还有待统计。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认为,如果实现全国统筹,就可消除以上所说的重复参保问题,就需要重新设计制度,不仅是重新设计养老制度,恐怕还要重新设计财政制度。

  就重复参保问题,人社部11月23日就《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征求民意。拟规定参加职保、新农保、城居保,参保两种或两种以上人员,可衔接转换养老保险。其中“职保缴满15年,可从新农保或城居保转入职保”等新做法,透露出制度融合的趋势。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坚持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个人账户制度,健全多缴多得激励机制,确保参保人权益,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坚持精算平衡原则。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推进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统筹发展。建立健全合理兼顾各类人员的社会保障待遇确定和正常调整机制。

  “加快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势在必行。”人社部社保所所长金维刚认为,实行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的目的,是在全国各地区实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的基本统一,并根本解决跨地区流动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及其权益保障问题;同时,可以进一步扩大养老保险基金调剂范围,逐步改变各地区养老保险基金收支与结余不均衡的状况,提高基金承受能力和资金使用效率;实行核心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的关键,在于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对基本养老金的筹资和支付责任,明晰双方的事权与财权相对应,共同支撑养老保险制度以及基金的平稳运行。因此,实行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增强养老保险的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促进养老保险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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