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社保基数标准个人缴费多少
最近,全国多地陆续公布调整社保缴费基数,湘潭社保基数标准上限为18852元/月,下限为3770元/月,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湘潭的社保基数标准请以当地人社发布为准。
一、湘潭社保基数标准2023个人缴费多少
湘潭上限为18852元,下限为3770元
从市人社局和市税务局获悉,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发布关于公布2023年社会保险缴费基准值的通知》,从2023年8月起,湘潭市将按照新的缴费基数划扣当月社保缴费。
根据湖南省统计局数据,我省2022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6284元/月。按照国家规定,参保职工个人社保缴费基数以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确定,并以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保底和300%限高。因此,从2023年1月1日起,湘潭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以下简称三项社保)的缴费基准值调整为6284元/月,以此核定的全市三项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8852元/月,下限为3770元/月。也就是说,今年湘潭市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可在3770元和18852元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发布关于公布2023年社会保险缴费基准值的通知: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关于公布2023年社会保险缴费基准值的
通知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各市州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南湘江新区税务局: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一、缴费基准值。从2023年1月1日起,全省三项社会保险的缴费基准值调整为6284元/月。计算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中的2023年度缴费工资指数时相应进行调整。
二、缴费基数上下限。从2023年1月1日起,全省三项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18852元/月,下限调整为3770元/月,各地要按照新公布的2023年度缴费基数上下限进行差额补收或退费。
以上规定从2023年8月18日起执行,有效期为5年。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2023年7月31日
问题解答
关于公布2023年社会保险缴费基准值的通知的解读
一、2023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以下简称三项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的背景是什么?
答: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国办发〔2019〕13号),决定自2019年5月1日起,各省以本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2023年,按照统计部门提供的2022年全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有关数据,加权计算2022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标准,并以此确定我省2023年三项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
二、2023年三项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是多少?
答:我省2022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6284元/月,以此核定2023年全省三项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8852元/月,下限为3770元/月。
三、2023年三项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的执行时间是什么?
答: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四、2023年三项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涉及哪些参保单位及职工?
答:按照国家规定,参保职工个人社保缴费基数以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确定,并以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保底和300%限高。即月平均工资低于缴费基数下限的,以缴费基数下限作为本人缴费基数;高于缴费基数上限的,以缴费基数上限作为本人缴费基数。因此,缴费基数上下限仅涉及月平均工资低于缴费基数下限或高于缴费基数上限的参保职工及单位。
例如:
甲同志,2022年度月平均工资为4000元,高于2023年社保缴费基数下限标准3770元/月,低于2023年社保缴费基数上限18852元/月,则该同志2023年社保缴费基数为4000元/月,不受缴费基数下限的影响。
乙同志,2022年度月平均工资为3500元,低于2023年社保缴费基数下限标准3770元/月,则该同志2023年社保缴费基数按照缴费基数下限保底,为3770元/月。
丙同志,2022年度月平均工资为20000元,高于2023年社保缴费基数上限18852元/月,则该同志2023年社保缴费基数按照缴费基数上限限高,为18852元/月。
五、灵活就业人员2023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如何确定?
答:国家规定,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可以在本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今年我省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可在3770元和18852元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如何确定
社会保险基数简称社保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
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
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总额的月平均数作为本年度月缴费基数,其中:新进本单位的人员以职工本人起薪当月的足月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参保单位以本单位全部参保职工月缴费基数之和作为单位的月缴费基数。职工的上年度工资收入总额是指,职工在上一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整个日历年度内所取得的全部货币收入,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针对用人单位工资发放形式的多种化,职工在确定缴费基数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单位从职工工资中直接代扣代缴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个调税等,应纳入缴费基数。
(2)单位以现金或银行存款形式支付给职工个人的交通补贴、电话补贴、午餐补贴、过节费以及支付高温、高空、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岗位的津贴,应纳入缴费基数。
(3)单位通过税后利润提成或分红的办法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工资,应纳入缴费基数。
(4)实行底薪制的职工,根据营业额或经营业绩提成取得的收入,应纳入缴费基数。
(5)实行业务承包或费用包干,单位不再报销差旅费用的职工,其承包收入中的60%应纳入缴费基数。
三、职工社保离职了可以自己交吗
职工离职了还是可以自己缴纳社保的,需要到当地的社保部门进行个人缴纳社保的申请,为了方便称呼,这类型的参保人会被成为灵活就业社保参保人,个人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进行职工社保的缴纳,一般情况下只能够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不过由于各地区的社保管理的不同,有些地区的灵活就业人员还可以缴纳失业保险或者生育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