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解读

|来源:新高考网

一、什么人可以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和已参加城镇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五七工和灵活就业养老保险)属伊旗户籍的非从业城镇居民、农村牧区居民,均应在户籍所在地的社保所参保。不受户籍迁入时间的限制,但是外地迁入我旗户籍人员,在参保缴费时,应提供户籍迁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是否参保证明。

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是多少?政府如何补贴?

目前设年缴费标准为5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6个档次,蒙古族年缴费标准设为:310元、810元、1310元、1810元、2310元、2810元6个档次,参保人自己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政府补贴标准为:按500元档次缴费的,政府对缴费人员每年补贴50元,按1000元(含1000元)以上档次缴费的,政府对缴费人员每年补贴75元。伊旗蒙古族每个档次除政府补贴外,旗财政每人每年多补贴190元(即:按500元档次缴费的,政府总补贴240元,按1000元(含1000元)以上档次缴费的,政府总补贴265元)。

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每年在什么时间缴费?参保人如何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起止时间暂定为每年的3月1日至10月30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首次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两张(统一复印在A4纸上)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三张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或镇社保所提出参保申请,经审核无误后,填写参保基本情况登记表,然后选择缴费档次进行缴费;已参保缴费的人员应持本人身份证和养老保险手册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或镇社保所进行缴费。

四、领取养老保险金待遇应具备哪些条件及办理手续?

从2012年1月起领取养老保险金待遇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不论男女年龄满60周岁;2、缴费年限不低于15年;正常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在达到60周岁领取待遇年龄时缴费还不够15年的,一次性补缴齐15年后,由本人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养老保险手册以及本人身份证开户的我旗农村商业银行(信用社)存折或金牛卡复印件(与本人身份证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帐号要复印清晰)到户籍所在地社保所办理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手续。以后就可以按月领取相应养老待遇。

五、享受养老保险金待遇人员每年在什么时间生存认证?怎样认证?

享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的人员需要每年3月1日至5月30日前。在伊旗范围内居住所在地社保所进行生存认证(初次认证的,需到户籍所在地社保所认证),生存认证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工资卡(存折)亲自到认证地点认证,其他人员不得替代,无身份证的需开户籍证明后再认证;长期异地居住的待遇领取人员认证,可采取QQ视频认证的方式认证(第一次认证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原件与本人进行比对);对长期重病卧床、重度残疾、严重瘫痪及高龄等原因不能到现场认证的待遇领取人员,经各嘎查村工作人员在4月底前汇总上报镇社保所后,统一由社保所工作人员会同嘎查村(社区)干部上门办理数据采集认证手续。认证对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进行生存认证的,将从6月份起停发其养老(抚恤、失地)金。

六、参保缴费人员死亡后有何待遇?怎样办理?

1、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并已领取养老待遇(按月领取)人员死亡后,其直系亲属如果按时向所在村社负责人主动申报并及时办理退付的,死亡人员的个人帐户余额不仅全部退还,另外还付给3000元的丧葬费。

2、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在缴费期间死亡的(没有到享受年龄),个人账户余额除政府补贴部分一次性支付给指定受益人。(即为个人缴费+利息-按月支付的个人账户养老金)。

关于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退费人员办理退付个人帐户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和丧葬费时,需强调领取人必须是直系亲属,同时需携带证件有:养老保险手册、领取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在当地派出所开的死亡人员注销证明(死亡日期不得涂改)及镇社保所开个人帐户支付审批表(2张)和养老保险关系终止审批单(1张)到旗社保局(金辉大厦三楼301室)办理退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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