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孩优惠政策,二孩家庭可酌情减免个税

|来源:新高考网

妇产科和儿科要有政策倾斜

全国政协委员、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医生卫小春称,随着单独二孩、全面二孩政策的接连实施,累积的生育需求被集中释放,目前,我国符合全面二孩政策的夫妇有9000万对左右,妇产科和儿科体系建设亟待加强。

目前,我国每千名0-14岁儿童儿科执业(助理)医师数仅为0.53人,低于世界主要发达国家,儿科执业(助理)医师存在较大缺口,去年以来,全国各地频繁发生医院儿科限号等事件。

由于妇产科和儿科在各级医疗机构都具有工作时间长、工作强度大、负荷重、薪酬待遇低、医患矛盾多、职业风险高等特点,很多人不愿意从事这两个专业。为此,他建议,要在人员招聘、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等方面,对从事妇产科和儿科的医务人员予以倾斜和照顾。

针对人才培养问题,他表示,虽然教育部已经明确部分高等医学院校恢复儿科专科招生,但是医学生培养周期很长,本科需要五年,研究生需要八年。他建议,在稳定现有人才的基础上,吸引内科、外科等其他专业医务人员通过转岗培训,从事妇产科和儿科专业。

他建议国家财政部门针对全面二孩政策实施设立专项建设资金,“十三五”期间重点支持妇产科和儿科基础设施建设,对妇产科和儿科床位予以专项补贴。

各级政府要通过财政补贴等形式,加大对社会资本举办大型妇产科、儿科医疗机构的扶持力度,落实社会办妇产科、儿科医疗机构与同等公立医疗机构同等待遇。

增加公立幼儿园数量

全国政协委员、中医防治艾滋病专家王健表示,未来养育“二孩”,必须处理好两大风险和三大挑战。他说,两大风险是高龄产妇增加,导致先天性胎儿畸形风险和孕妇高危妊娠风险。三大挑战首先是公共服务配套挑战,其次是看护需求增加对人口调控带来挑战和两次生育对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带来的挑战。

王健表示,政府必须制定更加严格的生育服务程序,规范孕前咨询和产前诊断,为高龄产妇量身定制生育计划,提高生育质量,降低生育风险。同时调整相关保险政策,针对高龄产妇增加必要的产前诊疗项目和药品目录等。对于基层医疗条件较差的地区,要推动大医院闲置医疗设备车载移动化,弥补基层医院资源短板。

对于养育“二孩”将会带来的挑战,王健建议,应该尽快提升公共服务设施的密度和质量。一是在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的候车室,地铁换乘站、公园、商场、医院等场所,新建一定数量的母婴室。二是增加公立幼儿园、学校数量,鼓励社会资质办园办学。其中加强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等,应该纳入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加以落实。

另外王健还表示,政府可以通过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方式,做好儿童保育工作。由政府部门和相关行业协会培育示范性社会组织,招聘专业医护人员,提供儿童保健服务。比如可以招聘一些40至50岁,比较有护理经验的护士。

强制检测高几率出生缺陷

全国政协委员、成都市政协副*李铀称,随着我国“全面二孩”政策的到来和出生人口的增加,出生缺陷干预工作面临新挑战。

我国每年新增出生缺陷总数近百万例,约占出生人口总数的5.6%。每年因神经管畸形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亿元人民币,因先天愚型治疗费用超过20亿元,先天性心脏病的治疗费用高达120亿元人民币。

在我国三级干预措施体系中,只有原卫生部于2009年出台的《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要求强制进行新生儿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苯丙酮尿症、听力障碍这3项检查,其他一二级干预措施如婚前检查、孕前检查以及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目前尚无相应法律法规要求强制进行。

目前我国采用的多是医院检测模式,即医疗机构对怀孕28周到新生儿出生7天内发现的出生缺陷为监测目标。但是出生7天后才发现的出生缺陷并未纳入统计范畴,导致我国出生缺陷发生率与实际数值差距较大,检测数据为15%。左右,实际发生率为5.6%。

李铀建议制定专门法规,强化出生缺陷干预支持政策,将发生率较高的出生缺陷列入强制性检测项目。如在地贫高发地区增加地贫筛查项目,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将先心病等病种纳入新生儿疾病筛查范围。有条件的地区逐步推行出生缺陷人群监测模式,逐步扩大监测范围至出生后42天,甚至出生后3-6个月,将出生后逐步发生的出生缺陷纳入监测范围。

为二孩家庭减免个人所得税

全国政协委员、中海石油宁波大榭石化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志良提案表示,目前我国家庭抚养孩子的成本比较高,再加上没有人帮助照顾,不愿生育的妇女占有较大比例。为了让更多家庭愿意生二孩儿,政府有必要出台一些鼓励性政策,减轻育龄夫妇的负担。

王志良建议,第一要加快完善生育保险制度,扩大生育保险覆盖范围。同时增加对不执行政策用人单位的处罚措施,维护女工生育期间的经济利益。

第二是要提高生育医疗津贴的标准,将部分生育医疗费纳入医保。近年来,随着医疗消费项目增加和医疗消费层面多元化,参保女职工在妊娠期间、生育期间,由于并发症、综合征等进行检查和治疗造成的费用,医保报销界限比较模糊。一些项目不得不自费,使得生育成本增加。为此,适时适度调整生育津贴,建立生育医疗津贴与物价和工资相匹配的增长机制非常有必要。

第三是要帮助女职工减轻育儿的照料压力和经济负担。如延长产假。我国的产假相对较短,建议可延长到180天。另外还可以为二孩儿家庭减税,对于生育二孩儿的夫妇,可酌情减免个人所得税。

王志良表示,总之,要避免全面“二孩”政策遇冷,必须要出台一系列鼓励政策,让老百姓愿意生,养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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