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社保缴费基数比例标准,茂名社保缴费比例调整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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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社保缴费基数最新调整
据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透露:根据《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企业职工最底工资标准的通知》(茂府(2016)60号)以及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茂名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一览表》的通知》(茂人社发(2016)68号)的有关规定,对2016社保年度各有关险种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进行调整。
一、2016社保年度职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四个险种缴费工资上下限从7月1日起调整。
二、全市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210元。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420元。
三、茂名市职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工资下限执行标准为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420元的60%,即2652元;缴费工资上限执行标准为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420元的300%,即13260元。
四、茂名市职工失业保险缴费工资下限执行标准为全市企业职工最底工资标准1210元;缴费工资上限执行标准为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420元的300%,即132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