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公积金新政策
12月22日,省政府发布《全省加快房地产去库存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用3至5年时间,基本完成房地产去库存任务,住宅类商品房去化周期控制在12至18个月以内。《方案》要求,推进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这意味着,可用住房公积金异地还房贷。
原则上不新建公租房
《方案》要求,辽宁省原则上将不再统一新建棚改安置用房和公租房。采取直接发放货币补偿、政府团购社会房源、搭建平台、动员开发企业打折销售、棚改居民自主购房等方式,积极推行棚改货币化安置。
对符合当地公租房准入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和青年医生、青年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应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
进城购首套房给补贴
鼓励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购房落户,推动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同等的住房保障权利,将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保障其子女享有就近接受义务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务。
支持老旧小区无房户买房
各地区对城市老旧小区居住超过一定年限、只拥有一套住房或无自有住房的户籍家庭购买商品住房应给予支持。
此外,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通过发放住房补贴或购买、租赁商品房等方式,解决引进人才住房问题。对新就业大学生购买普通商品住房,各地区可结合实际制定支持政策。
公积金可用于异地房贷
推进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将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方向调整到主要用于贷款购房,提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提取使用率。
对拿地未开工项目、已开工未售出项目、已竣工未售出项目,可以适当调整规划用途、商业配套比例、户型的结构、车位配比等规划设计条件。推广新建商品住房全装修,实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
住房公积金补缴时间限制: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与《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暂行规定(试行)》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按时足额为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如因单位原因漏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应当为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补缴部分为应缴而未缴部分。那住房公积金补缴时限有限制吗?
住房公积金不可以补缴企业开户日之前。
住房公积金补缴的金额与时间段应该是没有限定的,只是补缴的金额大需要听纳税证明。
为了保护职工的利益,加强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严肃性,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的单位应依据实际情况提出降低缴存的比例或缓缴存的期限,缴存比例不得降低为零,缓缴期限不能无限制。
为了保证住房公积金缴存的连续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单位缓缴期限一次最长不能超过一年。
缓缴职工住房公积金不能理解为停缴或不缴职工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职工个人的住房工资收入,依据国办发35号文件的规定,当单位破产时单位所欠职工住房公积金优先予以偿还,因此对单位缓缴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更应在单位经济效益好转时予以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