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最新企业社保缴费比例及个人缴费比例说明
社保缴费比例由个人缴费和单位缴费组成,社保缴纳额度每个地区的规定都不同,基数是以工资总额为基数。由于养老、工伤、医疗、生育、失业等社保5大险种的缴费基数与待遇补偿基数均与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相挂钩,因此,平均工资水平的提高,会带来各社保险种的调整。那么2020年山东最新的企业和个人缴费比例是如何规定的,本文小编为你解答关于山东社保缴费比例的相关知识。
社会保险费是社会保险基金的主要来源,是社保制度平稳运行的重要物质基础,合理的社会保险费率关系企业经营成本,关系社保制度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各地可将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
4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明确了降低社保费率的时间表、路线图。5月,社保降费新政正式落地,《山东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实施方案》出台。《实施方案》规定,在保证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的前提下,5月1日起,我省统一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下调至16%。从2010年以来,我省已经先后8次降低或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
我省出台的《实施方案》,强化制度有效供给,重点在五个方面实现制度创新和完善:
(一)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自2019年5月1日起,我省统一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下调至16%。
(二)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实施方案》规定,自2019年5月1日起,再次延长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延长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下调费率期间,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达到合理支付月数范围的,停止下调。
(三)调整完善社保缴费基数政策。单位或个人缴纳社保费,与费率和缴费基数两个参数有关,调低费率或调低缴费基数,都会减少缴费金额,减轻缴费负担。
(四)加快完善企业养老保险省级统筹。
(五)稳步推进社保费征收体制改革。
5月5日,记者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 为贯彻落实中央降低社会保险费率部署要求,进一步降低各类用人单位用工成本,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山东省出台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实施方案,预计2019年可减轻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缴费负担240亿元以上。
降低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无疑对降低企业成本是利好消息,但同时必然造成基金减收。我省降低养老保险费率后,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孙庆国表示,实行降费政策不会影响养老金发放。降低养老保险费率在有效减轻企业社保缴费负担的同时,虽然短期内会导致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减少,加大基金收支压力,但长期看有利于促进更多人员参保缴费。”
《山东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实施方案》出台后,今年社保费是否会全部由税务部门征收呢?税务部门落实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工作的具体措施又有哪些呢?点击收听节目来听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孙德仁的介绍。
《山东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实施方案》提出,在统一全省养老保险制度和主要政策的基础上,今年年底前实现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的省级统收统支,促进养老保险制度持续稳定运行。这一目标比国家要求提前了一年。目前,我省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和主要政策基本实现了全省统一,省人社厅、财政厅等部门正在加紧制定基金省级统收统支方案,强化省级调控力度,合理均衡各地负担。实现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后,我省将显著增强基金统筹互济能力,提高基金管理使用效率,有效解决个别地区因抚养比较高、老龄化较重导致基金收支负担加重的现实困难,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将变得更有底气、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