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怎么交医保卡网上缴费,咸阳居民医保网上怎么交
一、参保原则和对象
凡具有秦都区户籍(除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的所有城乡居民,以及在我区务工或灵活就业等长期在我区工作、生活且未在户籍地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都属参保对象,实现应保尽保,力争全覆盖。
二、缴费期限
2020年度城乡居民参保个人集中缴费时间,原则为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2月29日,其他时段系统关闭,不能交费。
凡在规定缴费时间内参保并按照当年规定的个人缴费标准足额缴费的参保个人,即取得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参保资格并享受相关医保待遇。
三、缴费标准
(一)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250元/人。
(二)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殊人群个人缴费补助标准:
农业户口、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由区政府财政按人均250元/年补助;
城乡特困人员(城市“三无”、农村五保户、孤儿)由区医疗救助资金按人均250元/年补助;
城乡低保户由区医疗救助资金按人均160元/年补助。
资助对象不重复享受资助政策。
四、缴费方式
(一)自行缴费
城乡居民参保人员选择自行申报缴费的,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办理缴费。
银行缴费渠道:缴费人可通过商业银行(农业银行、农商行)办理缴费。
农业银行缴费渠道为柜面、智付通(乡镇支付站点)及手机银行。
农商行缴费渠道为手机银行、网上银行、ATM机、柜面及助农E终端。
(二)集体缴费方式(委托机构代收)
村(居)委会、社区、全日制大专学校集中代收的,原则上由集中代收机构的办理人员根据税务机关提供加载有参保人信息的《城乡居民虚拟户社会保险费申报表》,组织完成本村(居)委会、社区、学校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代收工作。
五、缴费票据
(一)银行代收以银行自助设备机打小票或者柜面打印的《陕西省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缴费专用票据》为缴费依据。
(二)缴费人通过金融机构线上缴费的,电子订单的支付凭证可以作为缴费依据。
(三)通过集体缴费方式缴费的,村(居)委会、社区、学校等集中代收组织向个人开具省财政厅监制的《陕西省城乡居民社区保险费缴费专用票据》为缴费依据。
六、权益享受
医保部门根据税务部门传递的缴费入库信息完成权益记录,以权益记录信息作为缴费人报销的依据,确保缴费人待遇如期享受。
七、其他注意事项
城乡居民新参保人员应携带户口簿或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社区办理参保登记,登记完成后方可缴费。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 咸 阳 市
咸阳市秦都区税务局 秦都区医疗保障局
近日,陕西省印发了《关于2020年度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个人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2020年度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原则、缴费标准、征缴时间等问题,2020年各市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工作全面启动。
相较往年规定,2020年度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政策出现一些新变化。具体表现在“两变化、两明晰”:
变化一:缴费标准再次提高
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各类参保对象,由2019年每人实际缴费220元提高到2020年每人缴费250元。
变化二:缴费时间相对延长
全省城乡居民参保个人缴费时间,从2019年11月1日开始,到2020年2月底结束,较2019年延长60天,以便外出务工人员参保,做到应保尽保。
一明晰:职责分工更加明晰。
税务部门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征缴管理,财政部门负责落实本级补助资金预算和专户账务核算及资金拨付,医保部门负责参保登记和待遇保障,民政、卫健、退役军人事务、扶贫、残联等部门负责信息数据提供。
二明晰:资助参保政策更加直观明晰。
《通知》明确了全额资助、定额资助和定额补贴的对象,其中:对城市“三无”、农村“五保”等特困人员个人参保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贫困重度残疾人个人参保缴费部分给予定额资助;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参保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定额补助,省财政每人每年补助45元,市县财政补助标准由市县自行确定,补助后剩余部分由贫困人口自己缴纳。
为切实组织做好2020年全省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工作,省财政厅积极与财政部沟通对接,及时了解掌握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提标情况,早测算、早编制省级财政补助资金预算,同时切实加强对地市预算编制工作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