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社保最低基数公司交多少个人交多少
2020年7月-12月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下限继续执行2019社保年度(2019年7月-2020年6月)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标准,个人缴费基数上限按规定正常调整。
2019社保年度职工养老保险按地区确定个人缴费基数,具体情况如下:1.沈阳市、大连市、鞍山市、本溪市、锦州市、营口市、阜新市、辽阳市、朝阳市、葫芦岛市、省本级月标准为4801元;2.抚顺市、铁岭市、盘锦市月标准为4513元;3.丹东市月标准为4321元。
锦州2020-2021年度社保
一、医疗保险缴费档次及金额
年缴费基数(元) | 缴费比例 |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金额(元) |
54768 | 5% | 2828.4 |
54768 | 7% | 3833.76 |
注:5%档次只享受统筹基金医疗费报销待遇;7%档次既享受统筹基金医疗费报销待遇,又建立个人账户。 |
1、基本医疗保险费:单建统筹(5%)档次年缴费2828.4元(含超限额补充医疗保险费90元),统账结合(7%)档次年缴费3833.76元。
2、超限额补充医疗保险费:5%档次只允许使用缴费专用存折缴纳(含 5%档次退休后缴纳超限额补充医疗保险费人员);7%档次超限额补充医疗保险费从个人账户中扣除,不需另行缴纳。
二、参保人办理程序、时间和地点
1.正常缴费人员(指不欠费、不变更医疗保险缴费档次并足额缴纳本社保年度社保费)可自本《通告》下发之日起进行缴费。
2.非正常缴费人员(存在医疗保险欠费或变更医疗保险缴费档次等),参保人需持相关手续先到所属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申报或档次变更业务后,再进行缴费。
3.办理退休人员(指未办理医疗退休结算的参保人员)医疗保险请按时足额缴纳2020年7月??2021年6月全年医疗保险费,办理医疗退休结算时按退休月份多退少补。(注:7%档次仅退划入统筹基金部分,划入医保卡的个人账户部分不予以退费。)
4.新参保人员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后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需携带:户口本(户别是居民户口需提供非农业户口的户籍证明)原件、身份证原件。
三、缴费方式
目前仍采用银行定期扣费方式,扣费时间为每周五。
锦州市医保局、锦州市税务局正联合开发各种实时缴费方式并将于近期启用,请关注“锦州税务”微信公众号,获取最新缴费方式。
四、集中缴费截止时间
2020年10月29日。年度缴费截止时间:2021年6月30日。
五、注意事项
1.2020年10月29日前足额缴纳基本医疗和超限额补充医疗保险费的,全年正常享受医疗保险待遇。逾期缴费的自缴费到账之日起产生最少90天或6个月的医疗待遇享受等待期,未缴费的中止享受医疗待遇。
2.参保人员若暂时不缴纳基本医疗费用,请及时到所属医保经办部门办理停缴手续,否则将造成银行系统在缴费存折中自动划账扣款(划账扣款顺序为:先扣医疗保险费再扣其它保险费),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3.医疗保险缴费前,个人必须确认好缴费档次,已申报核定或缴费到账的都不能更改缴费档次,下个集中缴费期前或办理医疗保险退休结算时申请变更档次。
4.参保人在锦州银行开具的缴费存折只能用作个体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费用,不可移作它用。
5.每周五为医保经办机构与银行互传数据的扣款日(节假日顺延)。
6.个体参保人员更改参保基本信息(包括身份证号码、姓名、个人电脑编号等)的,必须再到锦州银行更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费专用存折的相关信息,否则无法缴费。
7.如遇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8.各县(市)区参保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有关事宜以各县(市)区相关办法为准。
六、政策解读
缴费档次及金额等具体经办事宜由各级医保部门解读。缴费方式由各级税务部门解读。
七、业务咨询电话
税务部门:市本级3801136 3880425;
古塔区2352585;凌河区2862167;太和区5171618;5165313;高新区2116728 2116734;开发区3599807;黑山5521692;北镇6620469;凌海市8107726 8107727;义县7751717。
医保部门:市本级3881071;
古塔区3230645;凌河区2912213;太和区地址3901040;松山新区3885520;滨海新区3588267;凌海市8188208;北镇市6630332;义县7787077;黑山县5739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