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多少钱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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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鸡西失业金领取条件: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符合失业登记条件并有求职要求的。那么鸡西失业金领取标准是什么,多少钱一个月,小编整理了鸡西失业金相关内容。

鸡西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多少钱一个月

一、鸡西失业金领取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符合失业登记条件并有求职要求的。

二、鸡西失业金领取标准

建立失业保险金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动态调整机制,失业保险金标准统一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执行。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第一档:哈尔滨市区(呼兰区、阿城区、双城区除外)、大庆市区为1860元;第二档:哈尔滨市呼兰区、阿城区、齐齐哈尔市区、牡丹江市区及绥芬河市、佳木斯市区及抚远市、鸡西市区、双鸭山市区、七台河市区、鹤岗市区、绥化市区为1610元;第三档:哈尔滨市双城区、伊春市区、黑河市区、大兴安岭地区,全省其他各县(市)为1450元。

三、鸡西失业金领取期限

失业人员可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挂钩,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每满1年领取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满5年不足10年的,第5年领取1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自第6年起,每满1年增加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第10年领取20个月的失业保险金,自第11年起,每满1年增加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符合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条件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不满一年非因本人意愿再次失业的,可以继续申领其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按其申领时的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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