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办理失业保险需要什么材料及办理流程
呼和浩特办理失业保险需要持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各县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核定失业保险待遇。那么呼和浩特办理失业保险需要什么材料及办理流程,领取标准是什么,下面小编整理了呼和浩特失业保险相关内容。
一、呼和浩特办理失业保险的材料
现场办理: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
网上办理:无需材料
二、呼和浩特办理失业保险的流程
1.持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人社综合柜员窗口进行申领;
2.通过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nmg.gov.cn)网上办事大厅个人办事专栏进行申领;
3.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http://si.zwfw.mohrss.gov.cn)失业保险的待遇申请专栏进行申请;
4.通过内蒙古人社手机APP进行申领;
5.通过蒙速办手机APP内蒙古人社服务栏目或电子卡包的社会保障卡栏目进行申领;
6.通过支付宝、微信电子社保卡小程序进行申领。
三、呼和浩特失业保险的领取标准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领取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2年的领取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3年的领取8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4年的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5年的领取1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6年的领取15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7年的领取16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8年的领取17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9年的领取18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10年及10年以上的领取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最长不超过24个月。
第1-12个月按照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90%发放,第13-24个月按照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
★呼和浩特最低工资标准
➤地区类别:一类地区
全日制用工月最低工资标准:1980元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20.8元
适用区域
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新城区、回民区、玉泉区、赛罕区
➤地区类别:二类地区
全日制用工月最低工资标准:1910元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20.1元
适用区域
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托克托县、清水河县、武川县
★按照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1980元计算,第1-12个月发放标准:1980*90%=1782元/月;第13-24个月发放标准:1980*80%=1584元/月。
✦说明:发放失业保险金期间,按规定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在采暖期发放采暖补贴。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领金期间死亡的,按规定发放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经办机构地址及咨询电话
经办机构名称 | 办事地址 | 联 系 电 话 |
市就业服务中心 | 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87号奈伦国际B座二楼 | 0471-5181308 |
土默特左旗 就业服务中心 | 土默特左旗敕勒川大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 | 0471-8162632 |
托克托县 就业服务中心 | 托克托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 0471-8564089 |
和林格尔县 就业服务中心 | 和林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中厅 | 0471-7191512 |
清水河县 就业服务中心 | 清水河县城关镇滨河南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就业服务中心201室 | 0471-7912874 |
武川县 就业服务中心 | 武川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 | 0471-88122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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