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蚌埠促进就业政策问答(八)

|来源:新高考网
限、岗位工种等情况。

3、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包括劳动合同签订、解除或终止等情况。

三十、如何办理劳动用工初次登记(办证)?

答:1、登记时间:

新成立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领取营业执照或批准成立之日起30日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劳动用工登记证》。

2、需递交的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机关事业单位法人证、社会团体法人资格证、其他用人单位依法成立取得的许可证)复印件。

(2)用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具体办事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4)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人员名册(一式两份)。

上述(1)至(4)项均需加盖单位印章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用人单位提供的初次信息审查无误后,核发《劳动用工登记证》,注明登记事项和日期,加盖“劳动用工登记专用章”。

三十一、如何劳动用工变更登记(人员增加、减少)?

答:1、登记时间:

用人单位新招用人员时,应在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30日内办理用工登记手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自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7日内办理登记。

2、变更登记需递交的材料:

(1)本单位《劳动用工登记证》;

(2)增加变更的填写新增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人员名册”(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印章);减少变更的填写已减少人员“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人员名册”(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印章);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用人单位提供信息核实无误后,注明变更登记事项和日期,加盖“劳动用工登记专用章”。

三十二、哪些人员自主创业可以认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答:具有我市户籍,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零就业家庭或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及毕业年度的高校毕业生。

三十三、自主创业税收减免的额度是多少?

答: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人每年9600元扣减标准依次扣减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三十四、如何办理自主创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认定?

答:符合条件的人员申请享受自主创业税收政策向创业地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认定申请,填写《自主创业税收政策认定申请认定表》(附件1)一式四份,并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规定核实后,对符合条件人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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