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个人工资扣税标准,天津市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及扣税计算方法
一、天津工资扣税规定
,天津工资扣税(个税)起征点是3500元,适用于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收入。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扣除标准
二、天津工资扣税计算
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税起征点是35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3500
扣除标准:个税按35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例如:如果某人的工资收入为5000元,那么他应纳个人所得税(5000-3500)×3%-0=45(元)。
三、天津工资扣税(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实行7级超额累进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扣除标准3500元/月(2011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个税免征额3500元(工资薪金所得适用)具体表格如下: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累进税率表
级数 |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
含税级距 | 不含税级距 | |||
1 | 不超过1500元的 | 不超过1455元的 | 3 | 0 |
2 | 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 超过1455元至4155元的部分 | 10 | 105 |
3 | 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 超过4155元至7755元的部分 | 20 | 555 |
4 |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 超过7755元至27255元的部分 | 25 | 1005 |
5 |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 超过27255元至41255元的部分 | 30 | 2755 |
6 |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 超过41255元至57505元的部分 | 35 | 5505 |
7 |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 超过57505元的部分 | 45 | 13505 |
天津工资扣税标准
注:
1、本表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减除有关费用后的所得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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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改革:增税还是减税
个税改革方案渐行渐近。据媒体报道,个税改革方案已初具雏形,财政部最快今年年底或明年年初可能将改革草案上报中央和国务院。
从知情专家和官员透露出的内容来看,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是个税改革方向,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等11类收入所得皆将统一纳入综合范围征税,个税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将进一步增强。有分析人士认为,如果按照这个改革方案推进,我国未来个税改革的结果很可能是增税而不是减税。
这或许超出了一部分人的期望,因为在他们看来,减税就应该是个税改革的目标,不然还能算是改革?其实,个税改革并非如此简单。十八届五中全会就收入分配改革的基本原则概括为,缩小收入差距,明显增加低收入劳动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加大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加快建立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这就意味着调节收入分配差距,即减轻低收入者的税负,增加高收入者的税负,促进社会公平才是个税改革的出发点,而不是减税或增税。
对个人而言,影响纳税结果的一是应税收入范围,二是纳税税率,三是以个人还是家庭为单位纳税。从目前透露出的政策迹象来看,扩大应税收入范围是趋势。据悉,股息红利、房租、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财产转让所得、承包经营、承包承租经营所得都有可能纳入综合征收范围。纳入综合的种类越多,调节收入分配就越有力度,这样也更公平。
预计随着征收范围的扩大,国家征收的税收或许会有所增加,但并不能由此断定所有纳税人的税负都会增加,纳税税率和征收单位也会影响个人纳税额。
如果个税以家庭为纳税单位,并对纳税人的家庭负担,比如赡养人口、按揭贷款等情况计入抵扣,这样算下来,部分纳税人的负担或许会减轻,而高收入者将会增负。也就是说,未来个税改革的结果并非是增税,而只会增加一部分高收入者的税负。以家庭为单位并对相应的项目进行抵扣很可能是未来我国个税改革的方向。
由于社会征信体系不健全,家庭收入难以掌握,如果相关统计口径未能及时配套,短时间内实施上述方案势必要遇到很多问题和困难。不过,对于广大纳税人而言,个税改革并非要一个完美的方案,尽快行动起来脱掉“工薪税”的帽子,积极推进,一点点接近目标,让民众看到希望才是关键。